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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規范執法執勤用語
2011-01-14 09:26:41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劉繼濱 文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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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您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因為情節輕微,只對您進行警告教育,請提高警惕,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謝謝合作。』省公安廳出臺了《黑龍江省公安機關執法執勤用語規范》,從即日起,我省公安民警的執法、執勤用語將更加規范,從而進一步提高民警的執法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民警執法、執勤時的文明用語是百姓對公安工作的第一印象。為了解決以往有些民警在執法執勤中存在的用語不規范、不文明、不能全面反映法律規定的基本內涵等問題,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和具體的執法語言、動作,省公安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制定了《黑龍江省公安機關執法執勤用語規范》,並將於今年開始在各級公安機關落實、實施,各級公安機關在日常執法、執勤當中,都將逐步采用指定的規范用語。

責任編輯: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