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9日訊 記者18日從佳木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佳木斯市從今年1月份起,再次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繳費比例,由原來的8%提高到10%,這一繳費比例的提高使佳木斯市成為全省第三家繳費比例達到10%的城市,僅次於大慶和哈爾濱。而連續兩年調高公積金繳費比例也開創了全省各地市之先河。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於淑芬告訴記者,2009年之前佳木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繳費比例僅為6%,排在全省13個地市級城市的倒數第五位,2010年市政府將其提高為8%,排名躍居第五位,今年再度調高至10%,一躍進入全省三甲行列。可別小看了這2%的提高,於主任算了一筆賬,僅此一項,佳木斯市財政就要多拿出2000萬資金,這對於一個財政並不寬松的城市來說,可謂是一個巨大的突破。
2010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總額5.15億元,年發放貸款3.78億元,年提取額達到1.36億元,年增值收益達到2107萬元,廉租房補充資金771萬元,資金利用率達到100 %,帶動住房銷售面積25萬餘平方米,佔全市貸款購買住房面積30%以上,六項指標均創歷史最好水平。這些都有賴於公積金繳費比例的提高。市委市政府將這一民生工程真正落到了實處,普通職工也在這實實在在的變化中感受著生活的變化。
為了和公積金繳費比例提高相銜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相應對政策進行了一系列微調,以鼓勵公積金參建職工通過貸款購房來改善居住環境,進而拉動經濟增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家、省和相關文件精神,中心結合佳木斯市實際,兩次適時地調整貸款政策。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調整到現在的40萬元;二套房首付仍為40%(國家規定50%);提高二套房利率也僅限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國家規定商業銀行貸款);購房提取賬戶餘額由原來一年改為現在6個月;辦理時間從原來的10工作日調整為3個工作日;並且規定繳交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的職工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幾項措施的調整大大激勵了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僅去年一年就支持1885名職工購房貸款,有力地推動了佳木斯市房地產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