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4日訊 昨日新晚報刊發的《市工商局擬叫停飯店餐具費》報道,引起消費者的關注,市民紛紛致電本報反映自己曾多次『被消費』,並為禁止餐具費辦法的出臺提供建議。據悉,市工商局目前已向哈爾濱市多家餐飲企業發出倡議,征集免收餐具費的飯店、酒店,到昨天已有14家餐飲企業率先拒收餐具費。
消費者:出臺辦法時應增加處罰手段
昨日,50餘名消費者利用電話、短信、發郵件等方式與本報聯系,發表對餐飲企業收取餐具費行為的看法。消費者王斌認為,顧客就餐時,飯店、酒店有義務提供潔淨的餐具,將餐具費變相強加在消費者身上是不合理的。有關部門應立即出臺相關辦法,叫停收取餐具費行為,同時還應明文規定處罰辦法,如有餐飲企業再有此類行為,應依據辦法嚴肅處理。消費者姜先生認為,在叫停餐具費的同時,有關部門應將餐飲企業的餐位費、開瓶費、不許自帶酒水等『霸王條款』一並取消。
餐飲企業:收餐具費易讓顧客反感
萬禧來翠花上酸菜飯店總廚鄭立友告訴記者,為不讓消費者產生反感,店內沒有收取餐具費。鄭總廚認為,餐飲業想受到消費者的歡迎,不僅僅是在菜品上有獨到之處,服務方面也要提昇,餐具是服務的一方面,為顧客提供潔淨的餐具是飯店的基本服務行為。老廚家道臺食府老板鄭樹國告訴記者,目前收取餐具費已成為餐飲業的普遍現象,店內也在收取餐具費,但會支持全市叫停餐具費。
人大代表:餐具費不該讓消費者承擔
市人大代表劉明凱認為,哈爾濱市叫停餐具費是正確的。消費者到飯店就餐不可能自帶餐具,但沒有餐具又無法就餐,所以其收取餐具費行為帶有強制性。飯店使用消毒餐具節約了支付洗碗工工資等成本,但不應該將消毒餐具的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同時,餐飲企業也不應將餐具費作為營利項目之一。劉明凱建議,取消餐具費後如消毒餐具仍在使用,哈爾濱市應同時出臺相關辦法規范消毒餐具行業,不能將黑加工點的不淨餐具給消費者使用。
律師:出臺辦法規范餐具費很必要
佳旭律師事務所尹曉東表示,目前雖然還沒有相關法律明文規定餐飲企業不允許收取餐具費,但收取餐具費的行為已不符合《民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指導精神。一些消費者在就餐前並不知道餐具是要收費,只有在結賬時纔了解自己已經『被消費』了,這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是一種強制消費的表現。尹曉東律師認為,哈爾濱市亟待出臺相關辦法叫停餐具費。
14家率先拒收餐具費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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