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麗新記者王兆紅)近日,記者從伊春區地稅局獲悉,從2011年3月1日起,伊春區地稅局將對飲食業有獎發票的獎金投放、單項獎金額度進行全面調整。
經過調整的有獎發票,每組面值500萬元,獎金由原來的每組3萬元,增加到6萬元。單項獎金由原來的一等獎200元提高到800元;二等獎由原來的100元提高到500元,中獎率由原來的5%提高到8%以上。
據了解,飲食業有獎發票的調整,將會加強飲食業稅收征管,堵塞稅收漏洞,促進稅收收入增長。采訪中,伊春區地稅局負責人希望廣大消費者就餐消費後,積極索取發票,在為自己贏得一份驚喜的
同時,也為伊春的稅收收入作一份貢獻。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索取發票時,如果經營者以打折、饋贈禮品、抹零、送代金券等手段,變相拒開發票,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3626709、12366、3905077
。舉報人舉報發票違法行為,經查實後,一律按罰款額的30%給予獎勵,每案獎勵的最低金額不低於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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