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5日訊 從即日起,哈爾濱市藥品和成品油零售企業必須明碼標價。藥品存在價格欺詐的,最高罰款50萬元;成品油零售企業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最高罰款500萬元。這是記者從14日哈爾濱市物價部門召開的全市藥品和成品油零售企業明碼標價提醒告誡會上了解到的。
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穩定藥品和成品油市場價格秩序,哈爾濱市物價局決定在藥品零售和成品油零售兩個行業開展明碼標價活動。從即日起,哈爾濱市各藥品和成品油零售商在銷售藥品和提供加油服務時,必須進行明碼標價,並要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准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凡標示不全、不清、不准的,都將被處罰;藥品零售企業促銷降價銷售藥品必須使用降價標價簽,如實標明降價原因以及原價和現價;成品油零售行業應嚴格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得超過規定的差價率、利潤幅度,嚴格執行提價申報或者調價備案制度;經營者不得串通漲價、聯合漲價,加油時不得短斤少兩、變相提高商品價格,或者推遲調價時間等。
在哈爾濱市物價部門『明碼標價』推進年活動中,發現藥品和成品油零售企業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的,物價部門將依據國務院新修訂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從重處罰,對藥品零售企業不明碼標價或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存在價格欺詐的,最高罰50萬元;成品油零售企業不執行政府指導價,以及提價申報或者調價備案制度的,最高罰500萬元。
據了解,哈爾濱市各級物價部門將隨時跟蹤藥品和成品油市場動向,對發現存在的價格問題,將依法進行查處。市民如遇到藥品和成品油未明碼標價或價格欺詐行為,可撥打物價部門舉報電話12358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