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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對國家賠償工作作出部署 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為重點
2011-05-19 16:32:07 來源:東北網  作者:唐鳳偉 岳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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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19日訊(唐鳳偉 記者 岳雲雪) 5月19日,全省法院國家賠償工作會議在鶴崗市召開,會議回顧總結了國家賠償法實施以來國家賠償案件審理工作,就進一步落實全國法院國家賠償工作會議精神,嚴格貫徹實施國家賠償法作出重點工作部署。會議要求全省法院准確把握國家賠償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以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著力點,不斷強化能動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國家賠償案件,努力開創國家賠償工作新局面。

  記者在會議上了解到,黑龍江法院圍繞嚴格執行修改後的國家賠償法,使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得到及時全面有力地保護,從立案到審理直至作出處理決定各個環節,對今後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都作了新的規定。法院立案部門在立案時因為立案條件或標准把握不准而委托賠償委員會進行預先審查的,賠償委員會將及時予以協助;案件是否受理一時把握不准的,在法定時間內先予受理然後進行研究甄別;案件事實有疑問或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之間有爭議的,通過調查取證和質證予以澄清;需要在窮盡其他救濟途徑之後方可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盡快啟動救濟程序或指導賠償請求人向有權機關依法提出申請;賠償義務機關做出賠償決定時,依法協商聽取賠償請求人的意見,確保賠償請求人的意見得到充分表達,不予賠償的,做出書面決定並說明不予賠償的理由;各級法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賠償案件,由立案部門立案後及時送理賠小組或賠償委員會審查處理,避免因為懼怕責任追究或損害法院形象而拒絕立案;各級法院在受理自賠案件時,出具加蓋本院行政印章並注明收訖日期的書面憑證,為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請求提供憑據,杜絕超審限辦案。

  黑龍江法院要求,在國家賠償案件審理工作中,不斷強化能動司法,充分發揮國家賠償的救濟、撫慰、息訴息訪功能,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對於那些損害事實難於查明、致害責任難於分清的案件,善於通過協調、和解的方式結案,使糾紛得到實質性解決;對於社會影響大、政治敏感度強、群眾關注度高的案件,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依法進行質證的基礎上妥善做出處理決定;對於矛盾尖銳、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及時制定處理預案,主動向黨委匯報,爭取有關各方的支持,盡快消除不穩定因素;對於在處理賠償案件中發現的執法、司法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司法建議的方式向有關機關或部門提出,促進有關執法、司法機關或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辦事;對於依法應當向賠償義務機關直接責任人員追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提出;對於法院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案件,在妥善處理賠償事宜之後,配合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責任分析。

  為實施好修改後的國家賠償法,黑龍江高院強調全省各中級法院對本院賠償委員會進行實體化改組,單獨設立新的賠償委員會,選派素質過硬人員充實到其中工作,以適應賠償委員會具體承擔審理職能的工作新要求。

  會上,黑龍江法院還就完善國家賠償案件立案審查、轉變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機制、搞好對下指導等作出部署,就全省法院系統國家賠償工作聯席會議、國家賠償工作精神撫慰金確定標准、賠償委員會工作考評實施細則等8項重新修訂的工作制度征求了意見,鶴崗市等6個中級法院交流了國家賠償工作經驗。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