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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失業人員領失業保險金期間個人不繳醫保費
2011-07-07 09:22:1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於勇瀾
東北網7月7日訊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即日起,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的醫療待遇政策進行調整,即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醫療保險,其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減輕失業人員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負擔,提高其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根據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即日起,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的失業人員由享受醫療補助金改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制度旨在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並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如果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重新就業或者在此期間其生活待遇可以通過其他的途徑和來源得到保障,就不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責任編輯:代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