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9日訊 記者昨天從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哈爾濱市公共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管理辦法》即日起開始征求意見,其中規定,禁止利用公共地下空間設置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醫院住院處,違者最高將罰5萬元。
該征求意見稿規定,用於集體住宿、經營旅店的公共地下空間,每個房間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於4平方米,不得設置上下床,並配備有效的防滅病媒生物器材、消毒器材和垃圾、廢棄物的存放專用設施。禁止利用公共地下空間設置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醫院住院處。在公共地下空間內生產和加工飲食應當劃定專門的飲食生產和加工區域,在公共地下空間非飲食生產和加工區域內禁止用火、用電烹飪、燒烤食物。
市民可對該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截止日期為2011年7月27日,網址://www.hrblaw.gov.cn,地址:哈爾濱市松北區世紀大道1號,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農林財經立法處。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