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8月4日訊 針對『庭院廣場只建不管』問題,哈爾濱市出臺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居民庭院、社區休閑廣場建管交接的實施細則,明確了哈市所有庭院的接收主體,對於無主庭院將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管理,本月起試點交接100個庭院。這是3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的。
按照規定,哈市明確了各庭院和休閑廣場的接受渠道。其中,居民住宅樓已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庭院和社區休閑廣場由物業企業接收並負責管理;居民住宅樓沒有實行物業管理,樓體有管理單位的,居民庭院和社區休閑廣場由樓體責任單位接收並負責管理;居民住宅樓沒有實行物業管理,樓體沒有管理單位的,居民庭院和社區休閑廣場由轄區街道辦事處接收並負責管理。
通知規定,即日起哈市各相關部門完成庭院和社區休閑廣場建管交接統計核准、組織動員、主體認定、試點籌備等工作,全面啟動建管交接工作。到8月20日,哈市各有關區政府要完成100個居民庭院和社區休閑廣場建管交接試點工作,隨後哈市居民庭院和社區休閑廣場建管交接工作全面鋪開, 9月30日前,將全部完成,由哈市整治辦會同各有關部門對建管交接工作進行驗收。同時,哈市明確街道辦事處是居民庭院和社區休閑廣場的管理的直接責任主體。負責對轄區物業企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信譽評價和管理維護效果的認定;負責對轄區自管居民庭院和社區休閑廣場業主委員會的組建、物業服務站的建立,協調解決日常管理中出現的問題。而物業服務企業(站)是居民庭院和社區休閑廣場管理的實施主體,負責居民庭院、社區休閑廣場基礎設施的保養維護、樓道保潔、區域綠化和清冰雪工作,維護區域內環境衛生;遇有破壞庭院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先予以制止糾正,並及時報告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