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5日訊 今年8月11日,大慶市居民楊洪雲再一次接到大慶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下達的《限期拆除決定書》,要求其在5日內自行拆除位於大慶市薩爾圖區中興北街51號的房產。然而,令楊洪雲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自己為辦此處房產的產權證奔走了10多年,如今突然間卻變成了『違章建築』!
多位領導簽批的『違建房』
楊洪雲原是大慶市客運公司的職工。1990年,大慶市政府提出了大力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戰略,各部門相繼出臺優惠政策鼓勵職工創辦個體私營企業。在此之下,楊洪雲於當年8月停薪留職,並向大慶市規劃局提交申請,請求批地建房屋從事個體經營。很快,有關部門批准了她的請求,允許其先蓋房後辦手續。於是,楊洪雲多方籌措資金在薩爾圖區中興北街51號蓋起了佔地2800多平方米的房產,開辦了一家汽車修配廠。1993年工程完工後,她便開始補辦各種手續。1994年8月,她向大慶市房屋產權管理處申請辦理房屋產權,房產處將所有材料收件後開具了產權正在辦理中的收條。當年10月,薩爾圖區城市建設監察部門向楊洪雲下達了處罰通知書,事由是該部門檢查發現其所建房屋除1300平方米獲審批外,其它屬違章佔地。對此,時任薩爾圖區建委主任的劉鐵成作出『此房經市政府、市建委和區政府決定,一切(手續)全免』的批示。1996年5月,楊洪雲再次向大慶市房屋產權管理處提交申請,但得到的答復是產權正在辦理中。
納入城市綠化紅線被拆遷
十多年來,楊洪雲就辦理房屋產權之事一直奔走於大慶市各有關部門之間,可始終沒有結果。2000年,大慶市政府下達的一紙拆遷公告給了她迎頭重擊。楊洪雲的房屋被列入大慶市東乾線立交橋項目。後來大慶市主要領導獲悉她的情況後批示『如果不影響施工和綠化可以不拆除。如需拆除,考慮按照政策給予補償並做好解釋工作。』楊洪雲的房屋因無礙立交橋建設躲過一劫。
2009年11月,薩爾圖區規劃、國土、房產、城管和區政府等部門經調查確認,將楊洪雲房屋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報送市歷史遺留房屋確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2010年8月,大慶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實施環境綠化工程建設,楊洪雲的房屋再次被納入拆遷之列,不過區別以往的是,此次拆遷確認了補償安置金。然而,拆遷公告下達後,就再也沒有了下文。
楊洪雲告訴記者,近20年來,市裡區裡的城市執法部門已無數次來她家,要求拆除房屋。然而,當她拿出自己保留下來的為數不多的相關部門和領導的簽批意見時,這些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只得無奈離去。可是,這樣的煩擾已使她和她的家人變得『神經質』,生活受到重大影響。
房屋確權之路還很漫長
大慶市薩爾圖區規劃建設局吳局長對記者說,1990年前後,大慶市基本沒有什麼城市規劃,當時的政策是『先繁榮,後市容』,主要發展經濟。關於楊洪雲歷史遺留房屋權屬問題的確認申請,區裡已經上報到市裡,是否能通過審批需到市裡查詢。
大慶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王健向記者介紹,楊洪雲的房屋確權問題,經市歷史遺留房屋確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不屬於該確權范疇。記者詢問是否有正式的書面批復或者會議紀要時,王副局長解釋,因該領導小組是由大慶市房產管理局牽頭,故具體情況還得到那裡諮詢。記者采訪大慶市房產管理局趙局長所得到的答復是,該領導小組早已解散,而其他問題他不清楚。
眼下,楊洪雲不知道自己的房屋確權之路還要走多久。丈夫已去世,她和兒子帶著80多歲的婆婆靠這處房產生活。為了償還外債,楊洪雲已將大部分房間出租,一家三口擠住在一間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