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0日訊 記者昨天從市政府了解到,《哈爾濱市公共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辦法》嚴格規范了公共餐具消毒的程序,明確了管理部門的職責,為百姓在外就餐把好消毒關。
消毒流程有嚴格規范
《辦法》對餐消企業的清洗、消毒、包裝、貯存、配送等工藝流程以及從業人員、出廠檢驗等都做出了嚴格、具體的規定:消毒工藝應當按照回收、去殘渣、浸泡、機洗、消毒、包裝、儲存設置的流程進行,消毒工藝流程不得有逆向或者交叉;清洗過程中產生的廢渣應當儲存於密閉的垃圾箱內,並及時清理;采用物理消毒方法,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溫度對公共餐飲具進行集中消毒;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標准,對人體安全、無害。
不按照工藝流程作業的餐消企業將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六個月內累計三次因上述違法行為被查處的,責令停產停業。
多部門配合職責明確
《辦法》規定,集中消毒後的每批次公共餐飲具檢驗結果必須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准》,並具有檢驗合格報告,委托檢驗的,還應當提供委托檢驗協議書,方可出廠。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不定期對轄區內的餐消企業進行抽檢,每半年至少對集中消毒公共餐飲具抽檢一次,每次采樣不得少於十件。
衛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及時通報相關信息,實現信息共享,依據各自職責做好公共餐飲具集中消毒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餐消企業衛生監督檢查結果及集中消毒公共餐飲具抽檢結果,並將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同級工商行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