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8日訊 『執行難』是長期以來困擾法院執行工作的難題,因此,加大法警參與執行工作力度,促進解決執行難問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龍鳳區法院司法警察大隊作為審判服務部門,轉變思維觀念,開展了為期2周的協助執行工作,配合執行局依法對一批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在參與執行工作中,法警隊高度重視,周密部署,通力協助,全面履職,充分發揮了司法警察的配合、服務與保障功能。
法警隊首先召開動員會,統一思想,要求全體法警為全院工作大局服務,以順利協助執行工作為目的,通過全面學習、貫徹、落實清理積案文件,總結經驗,及時研究、部署、落實相關工作,明確了具體工作要求。在保證刑事用警的同時,在時間、警力、人員分配等諸多方面著力傾斜向執行工作,由隊長王文東帶隊,共抽調精乾警力5名派駐執行局,與各執行小組緊密配合。如有其它部門調警或突發事件,則由主管院長統一調遣派用。
為充分配合好執行工作,每名法警隊員都放棄了自己的休息時間,每天早上7點就分別到各執行小組報到,節假日亦按時到崗。在案件具體執行過程中,協助執行的法警經常充當警員、書記員、駕駛員的『三員』角色,既按法定職能認真做好搜查、拘留、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在執行現場人手不夠的情況下,還要完成法律文書的制作、填寫、送達工作;執行過程中,遇到緊急情況,會駕駛技術的法警立即上手充當駕駛員。法警隊員在工作中不斷學習先進經驗,時刻以『穩、准、狠、快』的四字工作法嚴格要求自已。『穩』,協助執行法官積極進行法制宣傳和調解工作,努力化解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准』,因案而異,以依法辦案為前提,有效制服拒不配合執行的當事人,確保任務順利完成;『狠』,針對個案,適時、果斷地采取強制措施和處置執行過程中的各類突發事件;『快』,遇到有突發事件時的反應快,處置快,工作效率高。
在協助執行工作中,常常是一天要工作十幾個小時,第二天早上或凌晨又要出發。該院法警大隊全體人員全力協助執行法官,努力克服了執行時間的無規律性和執行工作的艱難。法警隊和執行法官們頂著當事人的抵觸情緒,嚴格按照法律進行執行工作。通過耐心的法制宣傳、細致的協調工作和果斷的強制措施,解決了一起又一起的執行案件。在一起案件中,法警與執行法官驅車4000公裡遠赴內蒙古等地,途徑四省10餘縣市,配合執行局工作人員對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最後確定10餘名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在強有力的法律證據和強大的警威面前,個別抗拒執行的『老賴』也主動履行了義務,有效地震懾了其他不積極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此次行動共查扣車輛10餘臺,執行標的達150萬元,有效地促進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有力地維護了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在分出警力進行協助執行工作的同時,法警隊並未因為留駐隊內的人員少而影響法院正常的刑事審判押解工作、值班執勤工作,沒有參加此次執行行動的警員都保證了每天兩小時的體能訓練。
通過這次工作,更好地培養了法警隊員不畏艱辛、團結奮斗、無私奉獻、任勞任怨的工作作風,使法警隊成為一支真正能『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的高素質警察隊伍,龍鳳區法院法警大隊將發揚優點,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更好地為審判執行工作服務,為轄區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