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2日訊 近日,龍鳳法院民二庭3名法官和書記員在庭長李曉舟的帶領下,奔波數百公裡到呼蘭新建監獄和省女子監獄,分別開庭審理大慶慶鑫盛農資公司起訴王某、劉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有力體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結合。
王某、劉某兩人涉嫌詐騙大慶慶鑫盛農資公司化肥款90萬元,經龍鳳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於2009年7月分別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4年和12年。由於被二人詐騙的餘款去向不明,此案的民事賠償部分沒有明確。判決下達之後,公司負責人黃某情緒十分激動,多次上訪,請求法院幫助追回被詐騙的錢款。原告起訴後,民二庭庭長李曉舟認真接待了黃某,並耐心地對其釋法析理,告訴他意氣用事是沒有用的,只有通過法律的手段纔能夠解決問題。經過勸導,黃某的情緒穩定了,同意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因為二被告均在服刑,且不在同一監區,李庭長將實際情況上報至主管院長,經過研究決定,由李曉舟庭長帶領副庭長楊德龍、助理審判員謝金玲及書記員馬莎莎陪同當事人,一同到二被告服刑的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和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分別審理此案。由於路程較遠,民二庭法官一行四人早上就從法院出發,驅車趕往呼蘭。原告黃某已經將近70歲,行動不便,且患有心髒病,在半路突然暈眩,狀況十分不好。法官謝金玲和書記員馬莎莎立刻下車買藥幫其服下,並一直無微不至地照顧他。法官們到達呼蘭監獄的時候已經將近中午,但被告知王某已轉監至新建監獄。他們顧不上休息,又驅車至新建監獄,在監獄警方的配合下開庭。庭審原告方舉證較多,庭審持續了一個多小時,因為事先准備充分,順利地完成了庭審。下午法官們又帶著相關材料繼續趕往省女子監獄進行庭審,在庭審過程中,被告劉某十分不合作,她說:『我已經服刑了,現在沒錢,你們愛怎麼辦怎麼辦吧!』黃某聽到這番話後情緒非常激動,和被告當庭吵了起來。法官們分別做兩方當事人的工作,在安撫黃某情緒的同時,嚴肅地告知劉某,她的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在對其詳細闡明了相關法律條文並進行了利害分析後,劉某終於接受了法官的勸解,表示會對自己犯下的罪過負責,在能力范圍內盡量賠償,安心服刑,好好改造。回到法院已經是晚上8點多了,李庭長親自開車將黃某送回了家。黃某下車時握著李庭長的手,感動地說:『經過這次庭審,我看到了法官為民服務的真心,以前我給法院添了很多麻煩,真是慚愧,實在是太謝謝你們了!』
龍鳳區法院民二庭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放棄了個人的休息時間,根據原告的特殊情況,將此案的審理時間提前,方便了原告訴訟。對在監獄服刑的被告,利用庭審時機,詳細講解法律知識,使他們更好地接受改造,安心服刑。並通過在行車路上和審理過程中對原告無微不至的照顧,贏得了原告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當事人心中樹立了法院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