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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主管部門第三方裁定時熱企不到場測溫也有效
2011-10-22 08:41:17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作者:劉首辰 譚啟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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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2日訊 供熱期已經正式開始,熱費退賠和測溫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記者昨天從市供熱辦獲悉,今冬哈市將通過居民『測溫點』對居民室溫進行檢測。同時,對於居民家不達標的認定問題,將由區供熱辦或街道辦作為第三方『裁定』確定,如果到市民家確定室溫時供熱企業不到場,測溫結果一樣視為有效。

  據市供熱辦供熱管理處宋處長介紹,用熱居民在供熱期發現室溫不達標,應在第一時間向供熱企業進行投訴,供熱企業也應及時對投訴問題進行處理。如果供熱企業和居民在供熱溫度上存有疑義,那麼用熱居民要及時向所在社區、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區供熱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各級主管部門應在24小時之內到居民家中進行測溫,同時要求供熱企業相關人員到場,並要求供熱企業、熱用戶和供熱主管部門對供熱質量是否達標進行三方簽字。如最終確認供熱質量不達標,供熱主管部門應責令供熱企業在48小時內進行整改。如超過48小時不能解決問題,居民室溫不達標,按照今年新《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供熱企業應對居民實行雙倍退賠熱費。如供熱企業不退費,由當地主管部門先從質保金中向居民提供退費。

  同時,在供熱主管部門進行第三方『裁定』測溫時,如果供熱企業拒絕到現場參加測溫,『裁定』的測溫結果同樣視為有效。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