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31日訊 目前前我國的教育出現了一些偏差,不是教育學生怎樣去做人,而是唯成績是論,把成績作為教育的目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嚴重缺失或被忽視,使我國的中學乃至大學的學生人生觀扭曲,法律意識淡薄,從而在學生中間經常出現惡性事件。筆者作為鶴崗市工農區人民法院的一名審判人員,通過下面幾例案例與大家做以探討。
事件一:2010年10月20日23時許,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駕駛紅色雪佛蘭小轎車從某大學長安校區送完女朋友返回市區途中,當行駛至長安校區外西北角學府大道時,撞上前方同向騎電動車的張妙,後藥家鑫下車查看,發現張妙倒地呻吟,因怕張妙看到其車牌號,以後找麻煩,便產生殺人滅口之惡念,遂轉身從車內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殺人後,被告人藥家鑫駕車逃離現場,當車行至郭杜十字時再次將兩情侶撞傷。
庭審中,藥家鑫從始至終一直表現冷漠,聽到判決結果,他也面無表情,並且其父母也一直沒有出現。藥家鑫處以極刑後,其校友為其惋惜,訴其在校表現很好,還利用課餘時間代課賺學費。
事件二:2011年4月1日晚,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大廳,赴日留學5年的23歲青年汪某對前來接機的母親顧某連刺9刀,致其當場昏迷。事後,汪某被警方刑拘,顧某8日纔從特護病房轉入普通病房。對於行凶原因,汪某稱,母親表示不會給他錢,『還說要錢的話就只有一條命了這種話,我腦子一下子空白,衝上去就捅了她』。
事件三:青島一高中生在期末考試時因不會答題,將一張百元鈔票貼在了試卷上,老師以『零分』拒絕。媒體這樣評論:貼在試卷上的百元大鈔,考的是社會的道德和法治,考的是人的良知和自律。
以上三件事例中,有所謂的『海歸』學子、在校大學生和即將步入大學學堂的高中生,他們應當有一個統稱:知識分子。知識分子被認為是『社會的良心』,一個高中生,用百元鈔票嘲弄良知,一個用刀子報答自己母親,一個用重大慘案報答社會。這三個事件是個例,還是我們的教育出了問題,應引起人們的關注和思考。
早在改革開放的初期,鄧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加強法制重要的是要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而我們所教育的人出現這樣大的問題,其根本原因是什麼呢?筆者擬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探討。
一、偏離人生的正確價值關—以德為先。《左傳襄公二十四年》雲:『豹聞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絕祀,無國無之,祿之大者,不可謂不朽。』以德為先,是做人的標准。而我們的教育已偏離了這個根本,從小學、中學甚至大學,唯成績論英雄。據網傳藥家鑫在校表現很好,是個好孩子,好的標准是什麼?汪某是個好孩子,但是面對母親如此喪心病狂,面對受害者家屬和法律如此冷漠,如此表現『好』。這樣的好孩子不禁讓人不寒而栗,不得不感嘆這種教育的悲哀。
二、教育者自身的墮落—精神迷失。2011年《半月談》第7期周甲祿《丑聞頻出折射知識分子精神迷失》一文中這樣寫到:從北京大學王銘銘學術著作抄襲到浙江大學中醫學院博士後賀海波論文造假.從上海交通大學『漢芯造假門』到西安交通大學李連生學術造假騙取國家級大獎……近些年,高校學術丑聞你方唱罷我登場,輪番上演越來越令人震驚的丑劇,不斷衝擊人們容忍的底線。
在百度搜索上鍵入『學術造假』,『高校腐敗』.相關新聞以數百萬計的『海量』成為不折不扣的關注熱點。據媒體報道,一項權威調查發現,在國內六所研究機構的科研工作者中,有不少人承認有過剽竊或直接偽造研究數據行為。
在我國,現代意義上的大學雖然出現較晚,但兩千年前孔子就確立了『士』的傳統。此後,作為『士』的中國知識分子也一直是社會道德精神的化身,他們『高自標持,欲以天下風教是非為己任』。然而,如今在高校中,無論是大學精神還是傳統知識分子優秀品質,都遭到了嚴重侵蝕:在一系列急功近利的利益機制導向下,高校變成了濫賣文憑的機關,一些人不考試不上課就能取得學位:高校教師為拉項目和個人名利而四處鑽營,弄虛作假,沒有了對職業的堅守,沒有了對真理不懈追求的理想。高校丑聞頻出,是源於一些知識分子放棄了自身應有的堅守,喪失了作為知識分子應有的精神品格。在校大學生目睹其長輩導師的行為,帶來的負面影響可想而之。
三、社會流行病—責任缺失。現在的大學生,基本上是所謂的80後、90後一族,由於大部分是獨生子女,從小受寵,嬌生慣養,在他們身上責任意識嚴重缺失,對社會、對父母、對自己前途都沒有責任感,或者是責任意識特別淡化,更談不上對民族、對國家那種『匹夫有責』了。現在的家庭教育和現在大學教育,一旦出現誤區,一旦跟不上,或者在教育過程中出現偏差,把他們引向歧途,就使他們養成了自私自利、投機取巧、弄虛作假、個人主義、金錢至上、責任缺失、心浮氣躁的惡習,不正確的思想品質和價值觀念。
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法官,在案件審理、執行的過程中深深感受到社會、家庭對人們的思想觀念、價值觀及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影響之深。受過良好的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人,問題相對容易解決,反之,即使是看似不大的矛盾糾紛,處理起來也相對困難得多。其根本原因是民眾的素質問題,也就是教育問題。家庭教育固然重要,但加強社會法治教育,加強普法教育是當務之急,是提高人口素質的重中之重。
校園教育應明確目的,避免學生進入誤區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誠信被視為『益身之道』和『立政之本』,是重要道德規范之一。校園教育的目的說的明白一些,其中之一就是讓人們恪守約定俗成的行為規范。而當今的校園教育,從小學、中學到高中,也就是所說的基礎教育,統統圍繞著高考而急功近利,卻忽視了對『德』與『責任』的培養,使得問題學生連起碼做人的道德都與社會格格不入,從而導致了上述惡性事件的出現。因此要從小學到大學,在校園開展法制教育,並形成強制的法制教育機制,要有專門的教科書,要在教學規劃中編入法制課教育,同時校園要與司法機關建立法制教育聯系點,聘請人民法官做校外輔導員、法制副校長、法制兼職教師,要經常組織學生聽法制課,以案說法,參加公開審理案件的旁聽,開展多項普法活動,讓學生們自覺與不自覺的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增強遵紀守法的意識。
家庭與社會教育要密切配合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觀念在中國家長身上尤為突出。但是『龍』、『鳳』在現實中卻是『鳳毛麟角』。而現今的家長無一例外的要求自己的子婦要優秀、優秀、再優秀(指定的成績),其他的問題便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其道德品質、責任心則是很少過問,只有出現了大的問題纔悲憤交加,但為時已晚。所以,家庭和社會教育首先應從道德品質入手,抓住本質。家長要樹立遵守道德的模范,從正面教育引導孩子,保證孩子的健康心理。社會、學校要大力弘揚良好的道德風尚,要大力弘揚『以德為本』的育人之道。要加大社會的普法力度,讓所有的學生家長首先增強法律意識,做遵紀守法的模范,用自己的言行去教育子女。
要樹立長抓不懈的思想,增強責任意識
人來到這個世界後,就應該承擔起自己相應的責任。這種責任意識是應從『娃娃』抓起。梁啟超在其《最苦與最樂》一文中講:『答應人辦一件事沒有辦,欠了人的錢沒有還,受了人的恩惠沒有報答,得罪了人沒有賠禮,這就連這個人的面也幾乎不敢見他;縱然不見他的面,睡裡夢裡,都像有他的影子來纏著我。為什麼呢?因為覺得對不住他呀!因為自己對他的責任,還沒有解除呀!不獨是對於一個人如此,就是對於家庭、對於社會、對於國家,乃至對於自己,都是如此……有了這責任,那良心便時時刻刻監督在後頭』。這種責任意識是做人的起碼准則。而在當今社會特別是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中,許多人為了少還錢而找出種種借口,為少給付子女撫養費而說謊話……如此種種,就是不敢負責,不敢盡責的表現。所以,教育的根本是教育人,教育我們做勇於負責和盡責有德之人,正如胡錦濤同志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講話時指出的那樣:堅持以人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最集中體現就是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德是做人的根本,只有樹立崇高理想和遠大志向,從小打牢思想道德基礎,學習纔有動力,前進纔有方向,成纔纔有保障。
(鶴崗市工農區人民法院 金志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