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9日訊 在哈爾濱市阿城區楊樹鄉富勤村,一老太土葬70多天後,民政部門在其下發的處罰土葬決定書截止日期前2天,在家人不知情下,將屍體挖出送到殯儀館准備火化。針對死者家屬『為什麼提前2天』的質疑,阿城區民政部門作出的解釋是『氣溫下降,我們怕棺材凍上』。
16日,記者接到阿城區那玉蘭打來的電話:『我母親剛埋兩個月,就被人從墳裡給摳出來了。』據那玉蘭介紹,她母親過世時76歲,和那玉蘭的大姐那玉琴一起住在阿城區楊樹鄉富勤村,在8月27日那天過世。『我父母都是這個村的老戶,父親頭幾年過世,葬在村那邊的墳地裡,母親生前希望死後和父親合葬,我們就將老人合葬在一起了。』
『11月4日,我接到大姐的電話,說是阿城區民政局11月3日下了一個處罰通知單,讓我母親必須火化,還得交5000元罰款,截止日期是11月18日。』那玉蘭說,她家兄妹6個,有的在青島,有的在佳木斯,接到通知後就開始往阿城區這邊來,想在截止日期前自己處理,可是家裡人還沒到,就接到大姐的電話說,母親的墳被挖了。
17日,在那玉蘭的引路下,記者來到了她母親的墳前。這是一片墳地,離村裡不遠的樹林中的坡地上。『你看,那就是我母親的棺材蓋……』還沒走到母親的墳前,那玉蘭撲通地跪倒在地,失聲痛哭,『我母親剛埋兩個月,就被人從墳裡給摳出來了……』
這片坡地上大約有上百處墳墓,都是土葬,還有好幾處新墳,只有那玉蘭母親的墳墓被挖開,暗紅色的棺材蓋被搬開,壓在旁邊一處墳頭上,棺材內空空如也。旁邊,那玉蘭父親的棺材也露出了一部分。
記者在那玉琴提供的《違反哈爾濱市殯葬管理條例行為處罰決定書》上看到,民政部門要求那玉琴11月10日前自行起墳火化,若對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執罰部門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或不起訴又不執行處罰決定的,執法部門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落款日期是11月3日。
記者在阿城區民政局見到了殯葬管理事務所的王佔海副所長。對於為什麼沒等到18日之後再挖墳,王佔海這樣對記者解釋:『天馬上就冷了,怕凍上,所以就提前了兩天,要不就得等到明年5月份再挖了。』對於其他土葬的墳為什麼不采取同樣措施,王佔海說:『民不舉,官不究,誰讓她家被舉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