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3日訊 11月23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對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單位或個人,發卡企業應進行實名登記。22日,記者走訪哈市多家商場發現,有的商場非本人身份證也可辦理預付卡,或是將萬元購物卡拆分成10張1000元預付卡售賣,鑽“實名制”的空子。
22日下午,記者來到了哈市南崗區商圈。在一家大型商場內的售卡處,有不少正在諮詢和購買預付卡的顧客。記者向工作人員諮詢:“我想買一張1萬元的預付卡,需要實名登記嗎?”“你就隨便拿張身份證復印件就行,不想拿你自己的,你家孩子要有身份證拿孩子的也行。”這位工作人員邊說邊指了指她手邊壓著的多張身份證復印件。“孩子的也行?”見記者有些遲疑,這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道:“實名登記後,購物卡上也不會顯示任何個人信息,並且在持卡消費時也不需要出示身份證。”
隨後,記者又來到與之相鄰的另一家大型商場,在售卡處,記者向工作人員表示想要購買一張1萬元的預付卡,但沒帶身份證,該工作人員建議記者:“那你就分著買10張1000元的卡,就不用登記了,一樣用。”
采訪中,不少哈市市民紛紛表示,國家出臺對商超預付卡的種種規定和限制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具體的細則不清,導致了冰城商場預付卡實名制形同虛設。
據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者董鴻揚介紹,有了這種預付卡,市民逛街時可以不用帶現金,為市民提供了方便,也更加安全。但商超預付卡興起的同時也存在著一定的弊端,比如大面額預付卡的存在會為腐敗的滋生提供土壤。對於預付卡實名制現在形同虛設的現狀,董鴻揚表示,任何辦法和規則的實施都是一個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過程,想要對預付卡實名制進一步加強監管,現在除了相關部門應該出臺更加詳細的細則,和對發卡單位有相應的規范外,還應該明確它的監管機構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