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6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道裡區消協了解到,入冬以來,裘皮服裝類投訴佔到了商品投訴總量的37%,被投訴的裘皮服飾不乏大品牌、高價格的知名裘皮。
在消費者投訴中,問題皮草售價最高的3.2萬元,最低的也在7000元以上。投訴主要集中在脫毛、染色不勻、掉色等。14日,消費者王女士在道裡區某大型皮草商城看好了兩件黑色進口裘皮大衣,每件價格為2.4萬元,到家後僅穿了3天,就出現了皮草露出底皮、掉毛、褪色等質量問題。王女士隨後到道裡消協投訴,買賣雙方各執一詞,最後,經過工作人員耐心調解,商家同意給消費者全額退款。
道裡區消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除了選擇到正規商場購買皮草外,消費者還要注意:購買裘皮時可將服裝抖動幾下,看是否有掉毛現象,適當用力抓毛叢,看有無脫毛;再搓揉幾下皮料,若發出牛皮紙般響聲或手感僵硬,說明皮料鞣透度較差、皮板質量欠佳。只有掌握一些辨別方式,纔能購買到心儀的皮草。
家具退貨需自掏運費
怕新家具殘留有害氣體,邵女士特意選購了店內的樣品家具,可到貨後卻發現仍有異味。她要求退貨,卻被告知需承擔長途運輸費。
去年12月3日,邵女士在哈爾濱東方家園歐華尚美家居廣場看中『一木緣』家具。她怕新家具中殘留有害氣體,特意挑選店內的樣品購買,購銷合同中也標明『樣品』。可到貨之後邵女士卻發現,家具氣味濃烈,並不是自己當時挑選的樣品。她多次與歐華尚美協商退貨未果,無奈之下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
日前,市消協對邵女士投訴歐華尚美一事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經營者否認所送商品是新品,並以購銷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為由,要求邵女士支付長途運貨費用約2700元。購銷合同第七條中約定: 『超過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條第一款:簽訂本合同30日內,在無損壞、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退換貨,定制商品或進口商品除外)非質量問題一個月內退換貨的期限,若非商品本身質量問題,原則上不予以退換貨;若買方堅持退換貨,則買方要賠償賣方由此產生的損失,且賠付的金額不能低於貨款總額的10%。』但邵女士對經營者的意見不認可,因邵女士提出退換貨意向
的日期並未超出簽訂合同30天。同時,邵女士質疑,既然是店內『樣品』,為什麼消費者要承擔長途運輸費用?
消協認為,經營者未向消費者提供約定商品,屬違約責任,消費者有權終止、變更合同。消費者所購商品非定制或進口商品,經營者有責任、義務履行合同條款,按照消費者意願為消費者辦理退貨手續。最終,邵女士接受了該公司的解決方案,同意更換了店內的樣品。
瓷磚『多退少補』暗藏玄機
經營瓷磚的商家承諾『多退少補』,但消費者卻未能得到退貨承諾。商家的理由是超過了退貨的規定期限。
市民周女士春節前開始裝修新房,她在禧龍陶瓷大市場看中了一個品牌後,賣家承諾瓷磚可『多退少補』,讓消費者放心挑選,周女士選購了三種價格分別為3.6元、4.5元和6元總價1600元的瓷磚。裝修結束後,周女士找到賣家退剩下的貨,商家以周女士超過20天時限為由,拒絕退貨。周女士表示,裝修過程中正趕上春節,所以耽誤了一些時間,但當初商家提出退貨期限為20天,只是在所開的收據上有一行小字注示,她並未留意。
國安律師事務所周長喜律師認為,商家的這種行為明顯違背了《合同法》的格式合同條款。在建材商品方面,商家限定時限的做法,明顯違背了這一行業『多退少補』交易習慣,如果要求消費者在限定時間退貨,應該明示或者特別說明.不應該在不醒目的地方作出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