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2月29日訊 28日,記者從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黑龍江省防震減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3月1日開始施行,明確規定了學校、醫院等場所的建設工程應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一檔,確定每年5月12日所在周為全省防震減災活動周。
《條例》明確了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應當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一檔進行設計和施工;規定了各學校應當組織開展地震應急避險演練,每年9月第二周統一進行一次應急避險演練;每年5月12日所在周為全省防震減災活動周。《條例》還完善了地震應急救援機制,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地震災情速報網絡。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