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2011年消費維權案例公布 脫毛膏致過敏女士獲賠5萬元
2012-03-09 09:16:05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明超
生活報3月9日訊 8日,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公布了2011年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其中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意外傷害的維權案例比較集中。
2011年3月28日,王女士將一支『脫毛膏』投訴到哈市消協,2010年10月4日,她在哈市某商場花14元買了這支脫毛膏,使用四天後全身紅腫、起水?、潰爛,被診斷為過敏性皮炎、痤瘡,需住院治療。期間,王女士家人多次與經營者協商卻沒有結果,王女士後來請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對脫毛膏進行鑒定,結論為不合格產品。王女士說,不合格脫毛膏對她的身心造成了極大傷害,她要求商場賠償其治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經消協調解,商家同意一次性補償消費者各項費用共5萬元。
在十大消費維權案例中,還包括商家發布虛假廣告致消費者患病、淨水器連接管斷裂泡壞家具、義齒材質不符合要求、歌廳內摔傷商家不負責等不少致消費者人身、財產受損的案例。哈市消協負責人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人身財產安全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經營者應當依法承擔、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