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7日訊 《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4月1日起施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一些誤讀和謠言隨之出現。17日晚,哈爾濱新聞網發表評論:有傳言稱,哈爾濱正在捕狗打狗,而事實是哈爾濱一條狗也未捕未殺,並對大型犬、烈性犬的處理給予了7個月的期限,就妥善安置大型犬、烈性犬提供了留檢所等方式。這些謠言嚴重乾擾了市民對《條例》的理解和《條例》的貫徹實施。
近年來,哈爾濱市“犬患”問題日益突出,且有不斷上昇趨勢,已經成為影響提昇城市品味和社會文明程度的突出問題。
評論稱,《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是按照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充分考慮社會各個群體的利益訴求,全面提昇養犬人文明素質、規范養犬行為,醞釀3年,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從維護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的角度出發,反復論證,幾易其稿,而制定出臺的。它的施行,不是禁止和限制養犬,而是引導市民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維護城市正常秩序、共創和諧人居環境的舉措,體現的是對城市的高度負責和對市民的廣泛關愛。
《條例》作為地方性法規,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具有法律的強制性,是全體市民必須遵守的行為准則,只有嚴格執行《條例》,堅決依法辦事,纔能彰顯法制精神,切實維護每名市民合法權益,有力推進法治城市建設。
每一個市民,都應該正確理解條例實施的目的和意義,自覺維護法律權威,遵守社會規范、維持城市秩序、促進社會和諧。只有這樣,我們的城市纔能更加安全和有序,我們的家園纔能更加文明和美麗。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