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2日訊 今年6月,曾在哈市轟動一時的哈爾濱格悅高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特大集資詐騙案最後一名主犯田新民及其手下的一名經理姜元兩人被檢察院起訴。據了解,自2003年6月至2004年5月,田新民曾和姐姐田新華聯手為一家制造消防滅火劑的企業進行非法集資。短短11個月,涉案金額達1.5億,受害人6000餘名。
月息10% 6千投資者趨之若鶩
2003年,哈市60歲的陳蘭退休了,她的4個子女都在外經商,家境闊綽。雖然吃穿不愁,但退休後的生活讓陳蘭感到特別空虛,總想自己乾些什麼,發揮餘熱。一天,她聽鄰居提起,一家名為“格悅高新”的公司正在搞集資,利息非常高,月收益為10%,即投入1萬塊錢一個月就有1000元的利息。
“坐在家裡就能等著收錢?”為一探究竟,2003年11月,她來到位於哈市南崗中山路常青大廈的“格悅高新”公司。據工作人員介紹,該公司是銷售消防滅火劑的,前景很好。工作人員還為陳蘭播放了公司的錄像、產品介紹、展出的圖片及獎章。最讓陳蘭動心的是,不斷有人來到公司存錢、取利息。看著點鈔機“嘩嘩”地數錢聲,陳蘭下了決心。
回家後,陳蘭就對自己的4名子女提出,要每人給她20萬進行投資。“你們都賺錢了,我也想賺點錢,不想天天花你們的!”盡管子女們再三勸阻,但面對母親的堅決,4名子女只能照辦。
第二天,陳蘭就將80萬元人民幣交到了“格悅高新”。一個月後,按照約定,陳蘭果然拿到了8萬元的利息。陳蘭特別高興,將這8萬元利息也投了進去。此後,她再來取利息時,公司總以資金周轉不開為由,拒絕支付。直到2004年5月,她再次來到該公司,這裡已經人去樓空。
50歲的王麗家住道外區。2003年12月3日,她第一次在“格悅高新”投入4萬元,10天之後便拿到了利息。此後,她每個月都去投錢,到2004年4月,王麗共投資110萬元,但是這以後就沒有拿到過利息。哈爾濱市某保險公司的杜欣2004年2月聽說“格悅高新”公司以高利息集資,每月付7%的利息。杜欣馬上投了2萬元錢,很快拿到了2800元利息,之後再也沒有拿到過利息,最後連本金都沒有收回來。
開發項目鋌而走險玩“集資”
“格悅高新”到底是個怎樣的公司?隨著受騙者的不斷增加,警方對該公司進行了調查。很快,一個叫張慶輝的人“浮出水面”。
張慶輝退休前是哈市一家經貿公司的小領導。2000年,退休後的他聽說朋友李祥正在搞一個消防滅火劑的項目,就利用以前在經貿公司的關系,幫助李聯系實驗場地和實驗設備。經過2年的研究,李的消防滅火劑終於實驗成功。張得知後幫著李申報了產品專利。為了感謝張的幫助,李告訴張,張可以無償開發這個專利項目。
頗有經濟頭腦的張慶輝明白,自己培育的潛力股,終於要發揮作用了。這個消防滅火劑專利項目開發潛力巨大,一旦成果轉化為產品,必然會給自己帶來豐厚的經濟利益。可是,如何能夠籌到這麼一大筆資金呢?
2002年,正是集資紅紅火火開展的時期,有朋友向張慶輝推薦,可以用現在很時髦的高息借款的方式迅速籌到這筆錢。項目上馬了,產品推廣開來,錢很快就能還上。雖然集資是個新生事物,但是張慶輝思想很開放,最關鍵的是,這個方法可以迅速弄到大筆錢。有了想法,還缺能人,這個朋友又推薦了有豐富集資經驗的一對兄妹,田新民和田新華。
張慶輝和田新民、田新華約定:集資來的錢按比例分成,張慶輝佔76%,田氏姐弟佔24%。投資人月利息為7%至10%,投資之日起,3個月後可返還本金。集資來的錢先由田氏姐弟收取,再按比例分給張慶輝,而張慶輝除了要負責公司的正常運營費用外,還要負責給投資人支付每月利息。
姐弟聯手11個月非法集資過億
雙方商定後,張慶輝注冊了一家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並任公司董事長,田氏兄妹在公司設立市場部,招募了8名市場部經理,每名經理都按“收益額”的10%-15%提成。2003年6月份,公司正式掛牌營業。
剛開始運作時,張慶輝也試圖弄好這個項目,但隨著錢越來越多,他的野心也逐漸膨脹。田氏兄妹也在社會上大肆宣傳他們的公司利息高、產品發展可靠等信息,讓他似乎真的成了大企業家。投資10萬元,每個月可達到1萬元的暴利,在投資者的眼裡,他成了神,能成就投資者發財夢的神。有了錢,他並沒有用在項目建設上,而是花天酒地、夜夜笙歌,無盡地揮霍。最終,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在田氏姐弟手下的每名經理也都“身經百戰”,他們大多是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雖然知道該公司的實情,但為了高額“提成”騙朋友、騙親人、騙戰友,利用多年的友情和親情,讓周圍的人上當。市場部經理姜元欺騙了她10多名相識半輩子的好友。一名受害人提起她時說:“姜姐總能說到你的心坎裡去,不放款給他們,都覺得不好意思。”
投資者們的“財富神話”破滅後,紛紛到公安機關報案。記者從警方處了解到,該公司從2003年6月至2004年5月,共騙取錢款1.5億餘元,被騙6309人次。由於他們用“吸”來的錢去支付高額利息,窟窿越來越大,無法支橕,最後,張慶輝等人選擇了逃跑。
哈市香坊警方調查核實後,於2006年4月3日將張慶輝抓獲。隨即,田新華落網、田新民潛逃。2007年12月,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張慶輝、田新華2人死刑,緩期2年執行。
2006年,哈市香坊警方對田新民采取了上網追逃,直至今年2月20日,警方在北京將田新民抓獲。後經工作,於5月30日,將市場部經理姜元抓獲。經查,僅一個市場部經理在這起案件中便得贓款近200萬元。
被騙者們得知田新民被抓,雖已事隔9年,心情仍難掩激動,因為這對大家來說,是一種餘痛過後的安慰。(除辦案民警外,本文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