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7日訊 7月12日,廊坊市民張先生收到了陽光人壽保險賠付的18萬元理賠款,從提交申請到拿到賠款僅6個工作日。對這筆及時到來的“救命錢”,張先生激動的說,“不到一周就做出了賠付,陽光人壽的理賠速度真是意想不到。”
2012年1月,張先生開始出現不明原因的咳嗽和胸痛癥狀,起初還沒當回事,直到5月,張先生病情加重,纔經醫院確認為肺癌。
2012年7月5日,陽光人壽廊坊中心支公司接到了客戶張先生提交的理賠申請,理賠人員第一時間到醫院探視客戶並啟動了調查程序,調查核實張先生的投保和診治情況。經核實,張先生在陽光人壽先後投保了《陽光人壽財富雙賬戶終身壽險》、《附加萬能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A款》8萬元,《陽光人壽金滿堂終身壽險》、《附加萬能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B款10萬元》,屬於合同責任。根據合同約定,7月12日,陽光人壽迅速作出給付重疾保險金18萬元的賠付決定,給患病中的客戶帶來一絲安慰。
理賠服務好不好,理賠速度快不快,是客戶心中評價保險公司服務質量的重要標准。陽光人壽入駐河北保險市場不足三年,在提昇理賠服務質量方面鄭重作出了承諾,“個人渠道理賠業務標准件5個工作日內做出理賠決定”,推出意外險直賠服務、理賠進度實施查詢等一系列理賠服務舉措,陽光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履行著自己對客戶、對社會的承諾,讓服務成為客戶選擇陽光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