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9日訊 (張金梅 記者 岳雲雪)“你們不辭辛苦一次次地到我這裡做工作,我看到了你們的誠意和為我做出的努力,現在我已經和相關單位庭外和解完畢,非常感謝你們。”近日,讓胡路區喇嘛甸鎮富強村村民黃扶昌鄭重地向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至此,一起涉及西城區城市建設重點項目、拖了兩年之久的拆遷補償案件,在讓胡路法院行政庭全體法官的努力下妥善解決,化解了社會矛盾,實現了和諧司法、和諧拆遷的既定目標。
矛盾對立法院同時收到兩份申請
2011年2月初,大慶市房產管理局向讓胡路區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法院強制拆除被申請人黃扶昌的地上房屋及附屬物、設施,並提交了房屋拆遷裁決書及詳細的評估報告。立案後短短幾天,被申請執行人黃扶昌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大慶市房產管理局對其做出的房屋拆遷裁決書。黃扶昌提交了房屋國有土地使用證、所有權證,證明其房產性質為國有土地產權,拆遷補償應當按照市場公開價值進行評估,並以此為標准進行產權調換或貨幣補償。黃扶昌態度堅決,並聲稱不達目的絕不會自行搬遷交出房屋。
分歧巨大拆遷工作、審判工作雙雙遇阻
讓胡路法院依法受理後,立即組成合議庭,針對兩起案件開展調查工作。經過調查,涉案拆遷房屋位於讓胡路區富強鐵東地區,其所處位置屬於富強村土地整理項目范圍之內,是經大慶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實施的項目,並已依法取得了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屋評估價格亦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嚴格依照相關程序進行了鑒定評估,評估價格為455萬元(面積1457平方米,依富強村改造拆遷補償方案確定)。但黃扶昌卻始終認為,其房屋用地屬國有性質,而拆遷補償裁決是按照集體土地房屋進行的評估,導致評估報告給出的價格遠遠低於公開市場價格標准,其對房屋價值的心理預期為846萬元。數百萬元的差額使雙方分歧巨大,使案件毫無緩和的餘地。此後,案件亦因法定事由中止審理,對涉案房屋的拆遷工作也陷入停滯狀態。
柳暗花明能動司法力促庭外和解
2012年5月份,因該房屋所在的位置嚴重影響舊城區改造的整體進度和施工,大慶市房產管理局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該案進行調解,盡快達成協議。因該案處於中止審理階段,何時恢復審理尚不明確,舊城區改造施工又迫在眉捷,解決雙方矛盾的唯一途徑就是庭外和解。西城區城市改造建設的大局壓倒一切。行政庭全體審判人員在主管院長張書琦的帶領下,分別找黃扶昌、房產局負責人及開發商的法律顧問了解情況,並將幾方召集在一起共同協商。通過了解,因富強村鐵東地區一家一戶逐漸的搬離,黃扶昌在心理上有了松動,在言行之中也向法院表達了調解的意願。
案結事了達成協議實現和諧拆遷
掌握情況後,主審法官幾次找黃扶昌談心,首先尊重並耐心聽取被拆遷人黃扶昌的意見,對其正確的意見充分給予肯定和支持,取得被拆遷人的信任,建立感情基礎;對不正確的意見,運用法律知識辯法析理,當場指出其錯誤之處,讓被拆遷人心服口服,推動案件調解進程。在被拆遷人黃扶昌的態度進一步緩和之後,張書琦副院長及行政庭的三位法官以同類拆遷補償糾紛案件為參照,采取“背靠背”方法,掌握各方解決問題的最終“底線”,向拆遷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讓雙方均做到心中有數。在確定案件事實、找出共同認可的法律依據後,下一步的調解工作開展的變得異常順利。三天後,雙方意見最終趨於一致,黃扶昌終於在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爭議了兩年之久的房屋拆遷補償糾紛、積攢了兩年之久的矛盾糾葛,就此全部了結。
現在,西城區改造工程按照原有計劃正在有條不紊的順利進行,施工現場緊張有序、一派繁忙,曾經涉案的土地上兩幢樓房拔地而起……在西城區城市建設的進程中,讓胡路區人民法院行政庭為保障轄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積極能動司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妥善處理了一大批關注度高、影響大、牽涉面廣的拆遷補償糾紛案件,為轄區重點工程建設、推行城市建設提檔昇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