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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下月起執行新房驗收新規 所有業主可直接參與驗收
2012-08-30 09:31:41 來源:大慶日報  作者:彭飛 程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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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質量行不行 業主親自驗一驗。

  東北網8月30日訊 剛買的新房子還沒入住就漏水滲透,牆面“裡出外進”,牆皮長綠毛;采暖管道一充水就成了“水龍頭”,讓人懊惱不已……相當一部分購買了新房的市民都曾受過這些毛病的困擾,特別是部分購頂樓的住戶,更是擔心平時看起來光鮮亮麗的新房一旦碰到下雨天,房頂就成了篩子。而這種投訴司空見慣,維權卻又勞神費力。

  按照大慶市最新出臺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公示和業主參與制度》,從今年9月1日起,新房驗收將從以往的一戶一驗變為自己的房子自己驗,所有業主都可直接參與驗收,上述這些問題將大大減少。

  所有業主都有參與所購房屋驗收的權利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開發商)組織實施,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物業管理單位是驗收主體。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住宅是否具備交付使用條件,上述各方主體要出具檢查驗收意見。現在我市在上述各方主體驗收的基礎上,增加了業主參與分戶驗收的環節。《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公示和業主參與制度》中規定,凡是9月1日沒有竣工驗收的預售商品房,建設單位要將分戶驗收時間、地點,以電話、短信、書面等方式通知所有業主,所有業主都可參與所購房屋分戶驗收。

  為確保所有業主都接到通知,建設單位還要將業主的姓名、電話或手機號碼、通知時間,以及是否參加驗收等內容進行統計,填寫進《業主參與分戶驗收通知情況匯總表》後,上報區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分戶驗收前三天,在售樓處和小區入口的醒目位置都要粘貼驗收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驗收房屋棟號、驗收具體時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驗收單位人員名單、驗收後情況匯總地點、驗收的各戶質量情況及業主如何查閱等相關信息。區建設主管部門會隨機抽查,回訪業主是否接到通知,抽查范圍內若有30%以上業主沒有接到通知,則認為沒有通知全部業主參與,不得組織驗收。

  業主提出確屬質量問題的建設單位應立即組織整改

  驗收開始後,由於大多數業主都沒有工程驗收經驗,建設單位要組織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的驗收人員,和業主一起對每戶住宅及相關公共部位的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而且四家單位和業主都要對驗收情況進行簽字確認。

  驗收內容主要包括層高、開間軸線、地面、牆面、天棚、門窗、欄杆、屋面、外牆、衛生間、配電箱、給排水管道、室內裝修標准是否達到與用戶簽訂的購房合同要求13大項。如果業主對房屋某部分質量提出質疑,而且這部分又的確存在質量問題,建設單位要做好記錄,同時立即組織施工、監理單位進行核查,核查後認定業主反映屬實的,要立即責成施工單位整改,達到業主滿意為止,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記錄和匯總,在建設單位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資料中歸檔。

  同時,區建設主管部門也要對分戶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人員、執行的驗收標准及業主參與情況進行監督,出具分戶驗收監督意見書,保證業主親自參與驗收落到實處。

  工程質量有問題責任單位要擔責

  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沒有將《業主參與分戶驗收情況匯總表》和區建設主管部門分戶驗收監督意見書上報市城鄉建設局的,視為沒有進行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市城鄉建設局對住宅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時,會抽查內業資料中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表》、《業主參與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表》等資料,復核所填內容是否屬實。一旦發現有隱瞞質量問題、偽造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將認定此次竣工驗收無效。等整改完畢後,責成建設單位再次組織相關單位和業主進行驗收。對於再次竣工驗收監督認為仍無效的,市城鄉建設局將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不良行為記錄,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檢查過程中,如果市城鄉建設局接收到住宅工程投訴案件,而且是在分戶驗收時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的質量問題,要對責任單位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因質量問題逾期交付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因房屋質量有問題,需要整改而構成逾期交付時,開發商應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的規定,負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經過專業工程質量鑒定機構鑒定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業主有權依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不過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房屋滲水、地面空鼓、牆皮脫落等,屬於非結構性的質量瑕疵,不屬於房屋的主體結構性問題,開發商或建設單位應當對此予以修復,業主不能因房屋存在上述質量問題而要求退房。如果業主要求退房,一定要對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看是否符合退房條件。

  如果市民在房屋質量、分戶驗收等方面有問題諮詢或投訴,可以撥打市城鄉建設局電話6293627進行舉報。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