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0日訊 “此情況非常危險,如果被降落中的飛機撞到,損失很難想象!”牡丹江民航機場航務部管制室主任於國發向記者反映,江濱公園沿江一帶處在航空器著陸航道內,8月23日下午3時許,有兩個熱氣球突然飄到飛機著陸程序覆蓋的范圍內,嚴重危及飛行安全。另外,民航部門表示,平時一些市民在江濱公園一帶放飛的孔明燈、氫氣球、風箏等,也是“空中危險障礙物”,時刻危及著航空安全。民航部門希望市民能了解有關航空知識,提高航空安全法律意識。
民航反映:熱氣球飛入航線
8月23日,牡丹江民航機場全天共有十八個架次起落,下午有八個架次起落,空軍方面也有飛行訓練。下午3時許,牡丹江民航機場航務部管制室主任於國發突然發現,在東四條路熱電廠方向,飄著一紅一灰兩個熱氣球,目測高度約在五六百米之間。東四條路熱電廠在飛機降落航道內,飛機飛行高度大約在600—800米之間。情況非常危險!但由於不知熱氣球是哪個單位的,盡管著急,也沒辦法通知對方。
於主任說,江濱公園一帶在航空器著陸航徑區限制面內,市民放風箏、孔明燈現象屢見不鮮。在航空管制中,這些“小物件”都被稱為“空中危險障礙物”,如果飛機撞到將會對飛機造成嚴重損傷,甚至會發生機毀人亡事件。
航空協會:違法放飛屢見不鮮
我國《民用航空法》規定,民用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進行飛行活動,應當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單位的許可。但在實際操作中,我市很多社會單位對此規定都屢有違反。
牡丹江航空協會主席栗文說,8月23日,他們並沒有熱氣球放飛活動。目前,我市很多廣告公司都有空飄球、氣球宣傳業務。按照航空管制規定,每次活動都應向空管部門報計劃。
栗文說,作為牡丹江航空協會負責人,他深知飛行安全的重要性,而現實情況是,有的廣告公司為了省錢,充裝空飄球、氣球不用氦氣,只用價格低很多的氫氣,這些易爆炸的空飄球、氣球,對飛行中的飛機,更加危險。
而據牡丹江民航機場航務部管制室方面證實,這些廣告公司在放飛之前,根本不履行審批程序。
記者調查:著陸航道風箏頻飛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在牡丹江民航機場的著陸航道內,除了偶爾出現的熱氣球外,許多市民放飛的風箏,也對航空器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脅。
9月5日下午4時許,在江濱公園上空,飄蕩著四五個形狀各異的風箏。在江濱公園江堤走廊東側,一位正在放飛一只三角形風箏的老人告訴記者,他是一個典型的風箏迷,每天上午放兩個小時,下午也放兩個小時。他現在放的風箏上有燈光,還掛著一個七八兩重的電池盒。風箏的線長2500米,“有時放飛的高度可超過一千米”。
另一位自稱風箏迷的市民告訴,在江濱公園常年放風箏的大約有二三十人,大多都是退休的老年人。有時候放風箏人多的時候,他們會比著看誰放得高。這位風箏愛好者承認,他們放飛的風箏,甚至超過飛機即將著陸時和起飛初始爬昇時的飛行高度。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多數被采訪者不知道機場需要保護運行環境的知識。一名在江濱公園放風箏的市民對記者說:“有時機場也來人管,但大家都不太理會,人走後大家又繼續放。”
航務部門:呼吁立法加強管理
據牡丹江民航機場相關人員介紹,有資料顯示,商業運輸機在起飛、初始爬昇和著陸過程的事故率,佔總事故率的77.7%,這其中,相當一部分事故與機場周圍的障礙物有關。
於國發介紹,按照規定,以機場塔臺為核心,半徑50公裡內都是航路保護區,半徑20公裡內,孔明燈、氫氣球、風箏等高度都不能超過400米,特別是牡丹江城市上空運行軌跡不能超過300米,否則都會威脅航空安全。熱氣球嚴格要求不能超過150米。
機場淨空障礙物管理,對於保證飛行安全至關重要,在《民用機場運行安全管理規定》中規定,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內,機場管理機構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動物、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和其他昇空物體。
於國發說,由於他們沒有執法權,很難制止市民有關空管違規行為。民航機場航務部管制室負責人呼吁,市民應該留意機場淨空保護方面的知識,同時,政府層面也應出臺有關淨空保護的法規,明確各執法部門職責,規范淨空區內市民的行為,也應提上議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