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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一小區居民交四年熱費換來催繳單和六千元滯納金
2012-09-13 14:20:20 來源:生活報  作者:仲亮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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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9月13日訊 近日,家住哈市香坊區香德街藍盾家園小區13單元303號的劉濱,被一筆從天而降的巨額熱費砸暈了。“連續多年正常繳熱費,手中還保留著繳費的票據呢。”8月24日,劉濱突然接到供熱企業中國華電哈爾濱熱電供熱有限公司的通知單,要求他繳納2008年至2012年的熱費,否則停熱斷管。拿著這份通知單,劉濱如五雷轟頂,“咋正常交費還能欠費呢?既然認定我欠費咋不早來收,怎麼四年後纔通知?我以前交的都白交了?”9月12日,劉濱無奈地說。

  “我把熱費交給物業了”

  華電哈爾濱熱電供熱有限公司送達給劉濱的停供斷管通知單顯示,從2008年至2012年8月,劉濱欠采暖費7490.56元,共產生滯納金5674.11元,共計13164.67元,並要求其及時補齊熱費,否則三天後,公司將對該處房產進行停供斷管處理。劉濱出示了這四年由物業開的包燒費結算票據,收費的公章顯示為哈爾濱通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有兩張是有省財政廳票據專用章的正規票據,另兩張為普通收據,總額與停供斷管通知單上顯示的欠繳金額一致。劉濱說:“供熱公司也知道我把熱費交給物業了,可是他們說物業公司沒把錢轉交給他們,他們沒收到錢就不承認我交了費。”

  通天物業公司人去屋空

  12日,記者來到香德街副22號的藍盾家園小區。據劉濱介紹,這個小區為某單位的家屬樓,2007年進戶,當年的包燒費由開發商代收,第一年的錢順利轉給了供熱公司,而以後的幾年一直都是由物業公司代收的。

  “這個小區裡的居民大部分是有單位的,他們交完費後需要換正規的包燒費票子纔能報銷,而我家不能報銷,所以把費用交完了就以為沒事了,誰還去過問熱費的去向啊?”劉濱說,像他這種情況的,小區裡還有幾戶。

  記者在劉濱的帶領下,在該小區七單元門口看到了與他家情況類似的催費通知。記者注意到,這戶姓劉的居民欠繳熱費的時間與劉濱相同,都是2008年至2012年。

  記者發現,原來在七單元二樓的通天物業公司已是人去屋空。

  據哈市公安局通天街派出所介紹,近來接到藍盾家園小區的5戶居民報案,稱物業公司的經理攜居民的熱費潛逃。目前已經立案,但是該人去向不明,警方正准備對其進行網上通緝。

  “如果真是讓物業公司騙了,我們也認了,可是這都四年了,供熱公司既然沒收到熱費,咋不早點通知我們呢,物業公司代收熱費也正常,一年兩年行,都四年了,只能說明供熱公司和物業之間有默契,也許是有代收的協議,否則供熱公司沒收到熱費能不催費嗎?如果及時催費,居民早點了解了真實情況,就可能把錢要回來交到供熱公司,現在供熱公司沒收到熱費一直都不吱聲,等著出現損失了,突然讓居民來承擔,這樣處理問題太不合理。”劉濱說。

  對此,中國華電哈爾濱熱電供熱有限公司經營部一負責人表示,他們與物業沒有簽訂代收協議,並表示他們至今沒收到劉濱家的熱費。至於為什麼催費拖了4年,該負責人稱,當年肯定張貼過催費單子,負責小區收費的收費站應該有照片為證。

  隨後,記者來到哈爾濱熱電供熱公司四所,工作人員表示,“哪有什麼照片啊,我們從來也沒拍過照片。”

  對此,哈市律師劉顯恆認為,此案關鍵在於供熱公司為啥四年未催繳熱費,如果供熱公司與物業公司之間沒有協議而直接面對居民收費,四年未繳費供熱公司不過問有悖常理。如果說張貼通知居民沒看到,那麼他們完全可以電話催繳,數額較大甚至可上門收繳。說催費了居民沒看到顯然站不住腳。所以此事很蹊蹺,如果供熱公司與物業有代收協議,那麼,供熱公司只能自己承擔損失,無權向居民催繳。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