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5日訊 今年入夏以來,哈市一些水域相繼發生溺水事件,致使多人死亡。14日,記者從市政府獲悉,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水域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其中要求:在涉水景區,要全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牌和水域劃分標志牌,並設專人管理。
近日,我市一些水域陸續發生幾起溺水事件。9月1日,尚志市東安水庫5名村民未經允許私自劃船游玩,因超載翻船全部溺亡;9月3日,依蘭縣兩名初中女學生在松花江戲水,1人死亡、1人失蹤。
緊急通知要求,我市將進一步加強水域安全警示管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精心勘察轄區內江河、湖泊、水庫、濕地、水塘等水域基礎上,組織專人在危險水域逐一設立警示標志,落實警示責任。在易發生溺水事故的危險區域及其他重點部位,要設立禁止游泳、危險警示標志和必要的安全設施,建立安全巡查責任區制度。在渡口碼頭,要設置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救生設備,明確安全管理員。在涉水景區,要全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牌和水域劃分標志牌,並設專人管理;對各類旅游船舶及水上游樂設施(含人工劃船、腳踏船、碰碰船、水上摩托、快艇、漂流船、氣墊船、竹排等),要按核准的航行路線、航行區域行駛,防止游船與游客自操船在水域內混合航行。
通知要求,旅游部門要督促旅行社提醒旅游者提高乘坐水上交通工具的安全防范意識,參加漂流、潛水、帆船、水上滑翔等風險較高的涉水旅游項目時,聽從工作人員安排,並根據身體健康狀況、水性、天氣和水體情況選擇適宜的水上旅游項目。
在水域應急救援上,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後,要在積極采取措施搶救落水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同時,立即報告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對不及時上報事故及險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實施責任追究,對瞞報、遲報或漏報的要予以嚴肅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