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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停熱有糾紛找市區供熱辦仲裁
2012-09-18 09:06:48 來源:生活報  作者:徐日明 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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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9月18日訊 “我家符合停熱條件,可是供熱單位遲遲不予辦理”,“供熱單位不給辦停熱,該去哪投訴?”連日來,本報持續關注哈市部分市民辦停熱遭拒的情況,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今天,又有40多位市民致電本報,反映辦停熱遭遇供熱單位以各種理由拒絕的情況。對此,哈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居民辦理停熱如被拒,應向所在區供熱辦投訴,或直接到哈市供熱辦進行投訴,屆時供熱辦將予以界定和解決。

  據哈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哈市注冊供熱單位373家,各供熱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中對用戶申請停止用熱的有關規定,不得擅自設定限制停熱條件。用戶辦理申請停止用熱的最後期限為9月30日。對於申請辦理停熱,哈市進行了明確規定:非分戶供熱用戶、新建建築在一年之內供熱設施保修期內、頂層和底層的住宅,靠冷山的住宅不允許辦理停熱。2012年至2013年度供熱期,用戶辦理停止用熱的,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標准按哈市價格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執行,只收取20%熱能損耗費。

  對於近期部分居民辦理停熱遭拒的情況,哈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大范圍申請辦理停熱的區域集中在松北區、呼蘭利民開發區,因為這兩個區域房屋的空置率達60%左右,供熱單位考慮到供熱系統安全運行、居民室溫達標,對部分居民辦理停熱不予辦理。對此,哈市供熱辦要求,不具備停止用熱條件的用戶,各供熱企業需向用戶說明理由,並於接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形成書面答復意見。同時要耐心、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等工作,取得用戶的理解。如辦理停熱時遭到供熱單位惡意拒絕,居民可撥打市及各區供熱投訴電話,屆時供熱辦將予以界定和解決。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