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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員工辭職引發糾紛 要走先賠182萬『培養費』
2012-10-10 08:50:31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賈晉璇 劉旭
東北網10月10日訊 在某公司工作10年的李某提出辭職,遭到拒絕。因其執意要走,近日,該公司將李某告上法庭。哈爾濱市法院依法判處雙方解約,李某一次性賠償公司“培養費”182萬元。
據市法院法官介紹,10年前,大學畢業的李某到某公司工作。雙方的無固定期限的書面勞動合同約定,李某在職期間(含轉崗),由公司出資對李某進行培訓;若李某在公司約定服務年限內要求解除本合同,李某應向公司賠償培訓費用和招接收費用。在工作期間,李某多次接受了由公司支付費用的多項培訓。
去年8月,李某向該公司提出書面辭職申請,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未同意,雙方發生糾紛。隨後,李某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請,要求解除勞動關系並歸還檔案。兩個月後,仲裁部門作出裁決,李某與該公司的勞動合同解除;李某向公司一次性支付182萬元。公司不服該裁決,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向公司提出了辭職申請,表明其已不願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公司雖不同意李某提出的辭職申請,但因該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故雙方的勞動合同應予解除。因李某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構成違約應賠償。
近日,市法院判決,解除該公司與李某之間的勞動關系,並辦理相關手續;李某給付公司補償費1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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