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7日訊 十年前,劉美麗來到哈爾濱的李家當保姆,照顧年過八旬的李先生。她的到來,著實讓老李的三個兒女松了一口氣,這份感情甚至恩情,讓原本陌生的他們親如一家。轉眼十個春秋過去了,2012年,90多歲的老李離世,然而,一場女兒與保姆的房產之爭也隨之拉開了序幕。劉美麗和老李的小女兒都拿出了一份遺囑,以證實老李將房產留給了自己。兩份遺囑的出現,頓時引起了軒然大波,引發了周圍鄰居的熱議,並紛紛出面作證。
保姆照料老人十年
提起這事,雙方都覺得既無奈又無辜,說到自己手中的這份遺囑,保姆劉美麗說,這還要從十年前說起。10年前,劉美麗一人來到哈市,經人介紹,來到老李家當保姆。“我起初是想女兒上大學需要錢,他家一下就給了我3年的工資,簽了4年的約,這筆錢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很感激。”劉美麗緩緩地說,在接觸她發現,老李挺有素質,事兒不多,這一照顧就是10年,她一直覺得跟這家人挺投緣,而且,老李也很依賴她。
但是,原本融洽的氣氛,有時也會因老李向兒女要生活費而發生小摩擦。老李的小女兒李萍說,剛開始,幾個兒女對劉美麗非常感激,也很信任她。“爸爸的房證、工資卡和醫保卡都放在劉美麗那裡。”但日子久了,父親對保姆的幫助也越來越多,總給兒女打電話要錢,他們覺得,這錢要是花在了父親身上沒問題,但據李萍所知,除工資外,父親還給了劉美麗不少錢,而且,還動用兒女們的關系,幫她辦了不少事,久而久之挺反感,也懷疑劉美麗的動機,雙方關系變得微妙起來。“甚至還出現過想要更換保姆的想法,後來因父親堅持等原因,也沒換成。”
李萍說,這次事件之後,關系越發緊張了。劉美麗並沒有否認,老李當著她的面,給兒女打過幾個電話要錢,她曾勸說不要這麼做,怕再被攆走。“錢沒要到,弄得老李挺生氣,就說要把房子留給我。”劉美麗說,當時她推辭過,但老李說,兒女不缺錢,執意要這麼做。
保姆亮遺囑有證人有錄像
按劉美麗所說,2006年年底,老李找來了律師和兩個熟悉的鄰居,在他們的見證下,老李立下遺囑,將位於南崗區的房產留給保姆劉美麗。
這種說法在鄰居孫大娘處得到了證實。“老李當天來我家,讓我幫個忙,說小劉對他挺好的,他想把房子贈予小劉,我答應幫他見證。”孫大娘說,小劉是個乾淨利索人,很會做吃的,把老李伺候得挺好,當老李手術點滴時,小劉就在一旁把著,連飯都吃不上,這也是她幫忙見證的一個重要原因。“立遺囑時還錄了像。”孫大娘補充道。
除錄像外,當時代書遺囑的徐律師證實老李不會寫字。徐律師說,當天,老李找到他幫忙立遺囑,徐律師經核實是老李的財產後,代替書寫了一份遺囑,老李在遺囑上按了手印,徐律師將整個過程錄像留取證據。
有遺囑,有證人、錄像佐證,表面看來事情已經明了,老李想把房子贈予小劉,可事情卻遠沒有那麼簡單。
女兒也有遺囑
並有鄰居作證
老人去世後,小女兒李萍拿出了另外一份遺囑,這份遺囑是在劉美麗手中的那份遺囑之後立下的,大致內容是,老李將房產留給李萍,其他子女沒有繼承權,而且立遺囑之時,也有證人作證,還有父親的簽名(李萍稱父親雖然不識字但會寫自己的名字)。這把事情徹底弄亂了。
鄰居吳女士住在老李家樓下,每年過年都到老王家拜年,她是李萍手中遺囑的見證人。“2008年農歷新年大年初二,我記得很清楚,當時老李已躺在床上不能動了,他找到我,讓我幫忙見證一下,他要把房子留給小女兒,遺囑是我幫他寫的。”吳女士與鄰居孫大娘的說法完全不同,她認為,劉美麗對老李的照顧並不好,她覺得,小女兒對老李很孝順,他把房產留給女兒纔是合乎常理的。
兩份遺囑
對簿公堂
李萍的代理人說,給劉美麗的遺囑錄像中沒有顯示老李按手印的環節,是否是老人的真實意願反映不出來,老人與女兒李萍的關系很好,老人沒有理由把房子給保姆。
就在李萍對劉美麗的遺囑提出質疑時,劉美麗也提出了異議,劉美麗認為,李萍找的遺囑見證人都是李萍的朋友,而自己的見證人包括律師共有三位。“李萍說有老李的簽名,老李不會寫字,她又說父親只會寫名字。”劉美麗說,她並不想佔便宜,只是老李要將房產留給自己是一份心願,她應該得到。
原來,兩份遺囑有一個不同之處便是一份沒有簽名,一份有老人的簽名。而且,經過劉美麗代理律師的調查發現,老人領取工資等業務中,都沒有老人的簽字和手印,工資領取人簽字用的也是名章。
爭執並不能解決問題,今年9月份,雙方來到南崗區人民法院立案,希望通過法院調查還原真相。目前,遺囑的真假需要通過鑒定纔能知道真假。
如果其中一份遺囑是假的,事實便清晰了,可是,另一種可能性不容忽視,如果兩份遺囑都是真的,此事該如何處理?黑龍江朗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玲玲告訴記者,如兩份遺囑都是真的,將以後立的遺囑為准,此案中,李萍手中的遺囑將有效。目前,法院正在對此案進行調查,真相也會隨之揭開。(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