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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場霸王條款等四大問題突出 吃碗面條要價100元
2012-11-23 08:22:49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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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1月23日訊 22日,省消協召開旅游市場服務狀況消費者評議會,邀請政府官員、旅行社、專家學者和消費者對全省旅游行業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會上,省消協公布了旅游市場服務狀況調查報告,指出我省旅游行業存在霸王條款、旅行社違約、脅迫誘導購物和質價混亂四大問題,游客的總體不滿意率高達57%。據了解,這份調查報告耗時兩個月,從7月開始,由省消協和消費維權義務監督員組成31個調查小組進行體驗式調查,並向1142名游客發放調查問卷,最終匯總分析而成。

  省消協向工商、物價、各級旅游局等部門提出清查霸王條款等五點建議。省工商局局長、省消費者協會會長李坤表示,我省冬季冰雪游旺季即將到來,工商部門會開展清理旅游合同霸王條款專項行動,對於違法違規的旅行社依法吊銷營業執照,並定期公示旅行社的違法行為。

  格式條款不公平

  老人旅游須多交300元

  -調查顯示:46.1%的游客認為旅游合同存在霸王條款、歧視條款或其他不公平條款。

  報告指出,黑龍江海外旅游總公司規定“自費項目中的九寨溝段,藏族家訪和藏羌歌舞須二選一;峨眉山段,東方佛都和烏木博物館170元/人,或峨眉晚會200元/人,須二選一”。松花江國旅規定“全程3個誠信購物店,七彩雲南、鮮花市場、新華村、麗江螺旋藻是雲南旅游局對外宣傳單位不作為購物店計算”。哈爾濱康輝國旅和哈爾濱鐵道國旅規定,“發生的違約行為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的,旅行社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這些都屬於霸王條款。

  此外,對55歲以上老年人加收老年費的歧視條款也比較普遍。省中國國旅禧年中心規定,“年滿55周歲以上的游客及小孩因無購物能力,需加收老年費、兒童費”。哈市市民王海洋在該旅行社報名參團,年齡剛滿55周歲,被要求支付“老年費”300元,並寫進合同,如果不交,旅行社就拒絕報名參團。為了能與同伴一起去旅游,王海洋只好交錢。

  黑龍江海外旅游總公司則在行程單中規定“60—65歲加(收)200元,65歲以上請勿參團”。這種行規對老年人能否參團不以健康狀況為標准,僅以年齡為標准,認定55歲以上老人購物欲望太低,這種行為侵犯旅游者的人格尊嚴權。

  旅行社違約嚴重

  拒參加自費項目

  其他項目也別玩

  -調查顯示:游客對住宿、餐飲的不滿意率高達38.1%,32.8%的游客認為住宿標准降低;34.3%認為用餐標准降低;26.5%認為旅行社及導游違約增加了自費項目及其行程。

  省消協表示,大多數旅行社都在行程單中寫明住宿標准為三星級,而實際入住多為中小型賓館,多存在空調不好使、沒洗澡熱水等問題,且多數團組的午餐和晚餐達不到標准,飯菜質量差,數量不夠,部分游客甚至吃不飽。

  在由松花江國旅組團、綏芬河金龍旅行社地接的一個海參崴旅游團組中,哈市的一名游客因鬧胃腸炎無法吃旅行社安排的午餐,想吃點面條或者稀飯,飯店表示一碗素面須支付100元人民幣,而實際組團伙食費每人不過20多元,游客認為一頓伙食費完全可以換一碗素面,要求導游幫助溝通,結果導游卻催促游客快交錢。無奈之下,游客只好花100元買下面條。

  此外,旅行社違約增加自費項目、改變行程的情況也很嚴重。黑龍江海外旅游總公司的某團組,地接導游違約增加自費項目游黃龍洞,每人收費150元,而門票僅80元。松花江國旅組團的雲南游某團組,去香格裡拉當地居民家中訪問是自費項目,收費260元,全團多數人表示不參加,地接導游當即表示,“不參加的請現在下車結束行程。”當時是10時許,如果下車,非自費項目都參加不成,而且找不到車,最終大家只能參加。

  誘導游客購物很普遍

  十幾人買3萬元商品還嫌少

  -調查顯示:游客對導游購物安排和導購言行感到不滿意的達39.3%,有9.4%的游客曾遭遇強迫購物,對導游總體服務的不滿意率達39%。

  哈市消費維權義務監督員陳女士參加西安游某團組,導游把大家領到所謂“玄學博物館”,實際上是銷售貔貅的工藝品商店,“請”過了貔貅,大家纔明白被誤導了。宋先生參加湖南游某團組,不斷被導游帶到“免費拍照景點”拍照,結果被索要照片費,不給不讓走。

  王先生作為省消協消費維權義務監督員,參加雲南游某團組,當游客從七彩雲南出來後,導游公開收取游客購物小票,然後返回購物中心。不久,導游返回車上,表示自己很不滿意,十幾個人纔買了3萬多塊錢的東西,“實在是太少了。”

  團費價格混亂

  同一個團團費差價達千元

  -調查顯示:在旅游過程中,組團社與地接社互不負責,質價混亂,網站、分社過多過濫問題嚴重。

  松花江國旅組團的一個雲南游團組,遭到強迫參加自費項目後紛紛向各自組團旅行社投訴,結果得到答復“請與導游協調解決,也可向當地旅游部門投訴”。散客拼團後,組團社認為發生的違約情形都是地接社所為,而地接社則認為組團社不會和他們計較,由此互不負責。

  省消協維權義務監督員參加黑龍江招商國旅完成組團的一個海參崴團組,發現游客們向初始組團社交納的團費大不相同,最低1410元,最高2630元。省消協認為,這必然造成整個團組的旅游質量向低標准看齊。

  此外,旅行社網站、分社泛濫的情況也比較普遍。隨便在網上查松花江國旅,網站有二十多家,地址、電話、域名和主頁完全不同。同樣,名為哈爾濱康輝國旅、省中旅國際旅行社、省中國國旅的網站也有多家,讓游客根本分不清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