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30日訊 進入冬運期後,哈市出租車管理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嚴查個別出租車駕駛員在營運中拒載和強行拼客等違規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20天內,哈市出租車管理處共接受市民投訴拒載現象近400起,但行管部門通過核實無誤後確定拒載行為成立的僅有50餘起。為什麼市民的無效投訴率高達80%?市民如何確定出租車駕駛員是否存在拒載行為?29日,哈市交通運輸局出租車管理處處長張玉祥對此進行了詳解。
不要在信號燈和禁停路段打車
市民李女士11月22日在哈市安國街與安發橋下橋口紅綠燈處打車,一輛出租車沒有停車,李女士非常生氣,當即撥打舉報電話投訴駕駛員拒載。
“由於部分市民對拒載行為沒有正確認識,加上不知道去行管部門備案確認的重要性,導致無效投訴佔到投訴量的80%。”哈市交通運輸局出租車管理處處長張玉祥說,“市民往往認為在路邊只要招手後,出租車不停就是拒載,這是不正確的。只有上車說明去向後駕駛員稱不去,方可認定為拒載。”張玉祥提醒市民,打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在車輛因紅燈停車時打車,也不要在禁停禁行路段和影響道路暢通的地點打車。另外,乘客遇到營運的空車時,不要在車外詢問,直接上車說明去向就行。
投訴要提供時間地點車牌等信息
11月17日23時,出租車駕駛員徐某在火車站待租時,乘客張某要求去宣化街,徐某稱不能去。張某將整個過程用手機錄了下來,並撥打了舉報電話。經調查核實,徐某的行為構成了拒載,被依法處以500元處罰,下車學習15天。張玉祥說,市民在投訴時應提供拒載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出租車的車牌號、駕駛員信息等。“如果投訴人能夠提供現場錄音、錄像作為證據,將會使確認流程更迅速。”張玉祥說。
去行管部門備案指認很重要
張玉祥說,目前,許多市民撥打投訴電話後就沒有了“音信”,造成行管部門核實取證困難,導致許多無效投訴的發生。張玉祥提醒市民,在遭遇拒載時應該立即撥打84517388、84517488和84612345進行投訴;之後等待行管部門電話通知對所投訴出租車進行備案指認;行管部門在對投訴市民進行備案及對駕駛員進行核實無誤後,針對駕駛員有拒載、強行拼客等行為的,除按規定處罰外,統一由出租汽車管理處駕駛員管理科收繳《駕駛員客運資格證》,並下車參加學習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