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13日訊 12日,記者從哈市供熱辦獲悉,哈市熱費減免政策的申報工作將在12月31日結束。哈市供熱辦提醒,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材料的申請者,將無法享受熱費90%-100%的減免政策,符合條件的市民應抓緊時間申報。
據了解,按照相關規定,哈市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六種人群的熱費實行減免政策。但每年供熱期都會出現符合條件的市民因未及時申報,造成自行承擔熱費的現象。今年的熱費減免政策申報時間將在本月底截止,還未申報的市民應抓緊最後時間申報。按照要求,符合政策規定的市民應將所需相關材料、證件提供給供熱單位,供熱單位負責收集本供熱區域內的申報對象認定、審核所需的證件,並向轄區內居民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經公示後合格的材料,由供熱單位上報到各區供熱辦,並最後由哈市相關部門進行復核。
哈市供熱辦提醒,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漏報的,由供熱單位承擔被漏報對象本供熱期應補貼的熱費,不得再向保障對象收取熱費;因保障對象個人原因造成漏報的,應補貼的熱費由個人承擔。供熱單位不得委托供熱保障對象辦理申報手續或支付有關費用,不得要求供熱保障對象墊付熱費。申報對象申報時應向供熱單位提交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供熱單位審核後將申報對象夫妻雙方身份證同時錄入供熱保障審批管理系統。呼蘭、阿城區可根據本區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供熱保障政策。因每年享受熱費減免政策群體都在發生變化,符合條件的市民每年都需提交一次申報材料,以免錯過熱費補貼政策。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