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27日訊 公安部123號令、124號令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條令實施後對駕駛人有哪些影響?針對目前市民最關心十大突出問題,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一進行詳細解答。
一、考駕照有哪些變化?
-科目一考試:將原來的考試內容拆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知識;第二部分在實際道路考試後進行,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
-科目二考試:大中型客貨車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雨霧天、緊急情況處置等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修改為“訓練、考試均為16項”;小型汽車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科目三考試:增加了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同時對小型汽車抽取不少於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對大中型客貨車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復雜道路考試。
-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全部按照新的考試內容和標准進行考試。對2013年1月1日之前通過科目二樁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項目考試的,1月1日以後繼續參加科目二考試時可以不再參加樁考或倒車入庫項目的考試。
二、考試中對裡程的新要求是多少?
-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考試裡程不少於20公裡,白天不少於10公裡,夜間不少於5公裡;
-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考試裡程不少於10公裡,白天不少於5公裡,夜間不少於3公裡;
-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裡程不少於3公裡。 三、高速公路上哪些違法行為一次記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速20%以上的。
三、超速違法如何記分?
-一次記12分: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上;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速50%以上的。
-一次記6分: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達20%的;駕駛上述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一次記3分: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速未達20%的。
四、號牌違法如何記分?
上道行駛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故意遮擋、污損或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提高至一次記12分。
五、闖紅燈一次記幾分?
由一次記3分調整為記6分。
六、搶黃燈如何處罰?
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6分。
七、駕駛營運車輛有交通違法行為如何記分?
-一次記12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一次記6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八、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審驗有哪些規定?
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的審驗。審驗時駕駛人應當填表如實申報身體條件,不需要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駕駛證轉到異地或有效期滿換證時,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審驗時駕駛人應當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九、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123號令實施前的記分是否作為參加審驗的依據?
2013年1月1日之前發生違法行為及記分,不作為是否參加審驗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