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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天虹物業公司因虧損月末將終止樂安小區服務
2012-12-28 14:22:3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譚啟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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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8日訊 哈爾濱天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因虧損將在月末終止樂安小區的物業服務,該公司也成為我市首家依照新物業條例退出的物業公司。

  昨天上午,記者在香坊區樂園路樂安小區看到,小區單元門上張貼著天虹物業公司將於12月31日後退出該小區的公告。該公司孫經理不願多談退出的事,只解釋說:『收費標准過低,連年虧損。合同到期,已履行了程序。』

  據了解,天虹物業於2006年接管了有805戶居民的樂安小區,物業費一直按每月使用面積每平方米0.5元收取。孫經理強調,物業費收繳率僅80%,年虧20多萬元。接手該小區後就賠錢,已連虧了6年。

  既然虧損,是否協商過調整物業費?孫經理說,按現在的標准都收不齊,漲價更難,而且協商程序又復雜,所以沒與居民協商過。

  安樂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劉凱證實,天虹物業公司的退出符合11月1日實施的《哈爾濱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今年10月末,該公司就已向安樂街道辦事處和香坊區建設局物業辦分別遞交了退出申請,到本月底正好60天。安樂街道辦曾與物業公司溝通,但物業公司堅持退出。目前,劉凱正忙著組織社區物業服務站接管樂安小區的物業工作。

  采訪中,該小區的居民表示擔懮,物業公司說退就退,小區以後咋辦?樂安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如果重新聘請物業公司,需由街道辦事處組織,但對於能否有物業公司來接管小區,劉凱表示『並不樂觀』。

  天虹物業的退出與『棄管』不同。『如果擅自棄管,物業公司在三年內不得從事物業管理活動。』安樂街道辦事處城管科吳科長表示,新建小區一般黃金利潤期在6年左右,6年後,單元門、小區道路等基礎設施老化,需要加大投入。企業不賺錢了可以申請退出把爛攤子扔給街道辦事處,但街道辦事處能有多大接收能力?這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