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0日訊 目前,在哈爾濱很多學校周圍,存在著各種形式的“小飯桌”,為中小學生提供用餐服務,還提供接送、午休服務。“小飯桌”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學生和家長,然而純粹的家庭作坊式經營模式使其存在諸多問題。在哈市“兩會”上,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加強對“小飯桌”的監管,對“小飯桌”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同時,探索解決中小學生就餐問題的新模式。人大代表趙洪濤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要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長效監管機制,促進流動餐飲攤點合法經營。
現狀調查 攤販使用防腐劑 長期食用會慢性中毒
調查顯示,哈市中小學校周邊的食品還存在諸多不安全隱患,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學校周邊大多是小規模餐飲店和流動攤販,沒有經營許可和衛生許可等相應手續,經營面積狹小,設備簡陋,沒有冷藏櫃和消毒機等必備設備,生熟食混合擺放,餐飲衛生無法保證;學校周邊的餐飲店和流動攤販大多是經營麻辣燙、關東煮、烤冷面、漢堡、炸雞肉及各種飲品等,為了吸引學生,往往使用添加色素、防腐劑和香料,長期食用會對青少年的身體造成傷害和慢性中毒;小餐飲店和流動攤販加工食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來源難以掌握,生產日期、廠家、保質期等基本信息很難判斷,食品原料在運輸和貯藏過程中缺乏有效的防止污染和保鮮手段,因此在食物的源頭上埋下了安全衛生隱患;小餐飲店和流動攤販為了不正當競爭往往是低質低價,大大增加了飲食安全的風險。容易發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代表建議 監管職責不清 “小飯桌”難成“放心桌”
哈市人大代表趙洪濤認為在學校沒有食堂,營養餐不可口的背景下,“小飯桌”已經形成氣候,也的確滿足了相當一部分家長學生的需求,可是監管職責不清、監管模式沒有建立,使得“小飯桌”難成“放心桌”的根本。
趙洪濤建議,2012年,黑龍江省出臺《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規定“小飯桌”監督職責,但是沒有確定對“小飯桌”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標准。哈市應該出臺針對性強的地方管理規定,將“小飯桌”納入食品安全重點監管范圍。“小飯桌”與常見餐飲單位不同,消費人群為在校低齡中小學生,每餐人員比較穩定。多數經營場所兼營看護、指導作業、補課、學生住宿。這種經營模式涉及到多個職能單位進行管理。這就需要出臺針對性強的地方管理規定,實施許可證制度或者備案制度,規定各個部門職責,以地方政府為主導組織多部門協同配合,將“小飯桌”納入食品安全重點監管范圍,確保中小學生身體健康。在目前情況下,教育部門應對學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引導學生及家長到具備合法手續的“小飯桌”就餐,並配合各街道社區調查本轄區“小飯桌”基本情況,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在《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出臺以後,各級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部門應組織各個相關職能單位對“小飯桌”聯合整頓,嚴厲打擊“小飯桌”的違法行為,確保食品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身體健康。
委員建議 進行資質審核 餐飲公司給學生配餐
哈爾濱市臺胞臺屬聯誼會建議:工商部門從營業的合法性方面對“小飯桌”經營管理者進行資質審核,加強登記管理,最好“零”成本。物價部門制定相關的行業標准,規范收費行為;衛生監督部門應制定和明確“小飯桌”餐飲的各項標准,加強對從業人員基本衛生、營養知識等方面的培訓,防止和杜絕食品中毒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發生;教育部門可以聘任一些有專業資格證的退休老師,主管或參與其中的管理和經營,使“小飯桌”成為一個真正有益於學生成長的健康平臺;街道和社區可以組織有意從事“小飯桌”經營的居民進行重新整合,規范“小飯桌”經營;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延伸管理,成立食堂經營“小飯桌”,做到食品安全健康,營養搭配合理,托管安排科學,為孩子營造健康成長環境,使家長放心滿意。
哈市政協委員馮立國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要嚴格餐飲企業和攤點的證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經營執照)管理。嚴把衛生許可准入關,提高准入門檻,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對未取得食品衛生經營資格的企業和攤點以及流動攤販,堅決予以清理和取締,對向學生銷售衛生不符合規定食品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政府和學校應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為學生吃到安全衛生的午餐當成一項系統工程統籌解決。建議成立專業化非營利性的餐飲公司給學生配餐,政府給予相應的扶持政策。
相關回應 出臺托餐管理辦法 今年2月正式實行
晨報在2012年推出系列報道——《冰城“小飯桌”調查》,報道見報後,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我省在2012年出臺的《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中明確了校外托餐機構的管理辦法,將在2013年2月正式實行。哈市副市長張顯友也曾就此作出批示,責成有關部門拿出具體措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2012年9月,哈市食安辦發出《關於對我市無照經營“小飯桌”進一步加強監管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實行“小飯桌”整治工作區、縣(市)長負責制,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進行全面部署。各級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排查校園周邊“小飯桌”問題,充分發揮街道、社區、鄉鎮食品安全協管員的作用,迅速查清所轄地區無證經營“小飯桌”、“看護班”等為中小學生提供午餐的經營場所,加大對中小學校園周邊的巡查力度,依法打擊、取締無證流動商販。同時,要按照“完善政策、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綜合整治”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制定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既從當前綜合治理的角度考慮,又從長遠解決中小學生的午餐問題考慮,從根本上逐步解決哈市“小飯桌”的無照經營問題,確保廣大師生用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