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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經營或罰萬元 黑龍江率先探索規范管理『小飯桌』
2013-02-21 08:43:29 來源: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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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21日訊  黑龍江省在國內率先開始探索以《省食品安全條例》及其配套文件形式規范管理“小飯桌”。開學前夕,記者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黑龍江省校外托餐機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黑龍江省校外托餐機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開始試行,該試行辦法中規定:“小飯桌”等校外托餐機構(以下簡稱“小飯桌”)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經營,原料、添加劑等要建立索證索票制度以保證食品安全,擅自經營“小飯桌”的將沒收所得外並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黑龍江省校外托餐機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黑龍江省校外托餐機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是在2月6日正式頒布實施的,《辦法》明確了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省校外托餐機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工作,市(地)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校外托餐機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工作,縣(市、區)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承擔校外托餐機構餐飲服務許可受理、審批等工作。

  目前各市地正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實施細則,省食藥監局發文後正組織推進、督辦,此項工作成為食藥監部門近兩個月內的重點工作。《辦法》對校外托餐機構進行了界定:《辦法》所適用的校外托餐機構,是指受中小學生監護人委托,在學校以外專門為在校中小學生提供餐飲服務且就餐學生不多於30人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小飯桌”經營者應當在藥監部門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經營,“小飯桌”法人要負起相應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李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