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北京3月6日訊 (記者 孫曉銳) 2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除了對原有限購限貸等調控政策進一步強化外,還有一些更為嚴厲政策的出臺,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其中包括“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全國政協委員田在瑋認為,這一政策對大批擬通過市場換購住房,以改善自身住房條件的普通居民群體將產生進一步的誤傷。
全國政協委員田在瑋。東北網記者 孫曉銳 攝
田在瑋說,自2010年4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提出對“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政策至今三年來,已經誤傷了一大批原來住房條件較差,需要通過換購住房改善住房條件的購房者。由於他們准備換購的商品房大多處於尚未建成的預售階段,在購買後還不能即刻入住,加上目前的住房租賃市場十分不穩定,所以大多數為改善住房條件的購房者不太可能將現有較小的住房出售後,先讓自己變成無房戶,再去換購住房。因此,一般會采取先買下換購的住房,適時將現住房出售的做法,也就自然進入了“購買二套房”的行列。但受近幾年過高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息政策影響,他們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受到很大壓抑,不得已延緩了換購住房的時間。
田在瑋認為,這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的政策,對壓抑了三年的,為改善住房條件而准備購買第二套住房(適時將原住房出售)的家庭無疑是更加沈重的打擊,進一步造成了誤傷。有的改善性購房者提出:“如果真是將首付調到7成,那和全款購房也沒太多差別了”。他們認為,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包括群眾住房條件的改善,國家應支持而不是制約群眾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釋放。
田在瑋建議,中國人民銀行和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對二套房貸政策進行合理研究和調整,區分不同情況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如果買二套房確實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的又是普通住房,則不應該實施嚴厲的貸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