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1日訊 許多市民遇到小糾紛,常因一般訴訟過程耗時較長、訴訟標的金額標准較高,而不肯到法院解決問題。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特別增設了小額訴訟程序,老百姓打官司不再麻煩了。近日,省法院公布全省法院受理小額訴訟案件標的金額為9300元。
據了解,小額訴訟程序主要適用於標的金額較小、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具有審理過程簡便、訴訟成本較低、一審終審等特點。百姓的小糾紛中,標的金額低於9300元的案件,法院就可作為小額訴訟案件進行受理,減少官司的持續時間,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煩和步驟。
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規定,小額訴訟案件的受案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由於我省2012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額尚未公布,為此,省法院按照2011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額,確定全省法院受理小額訴訟案件標的金額為9300元。待我省2012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額公布後,按新標准計算,2014年及其以後年度依次類推。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