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標准不統一 內容不嚴謹 條款物業定 物業合同『虛大空』
2013-03-27 10:51:27 來源:生活報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生活報3月27日訊 因為沒有統一的合同文本,讓物業糾紛仲裁規定成為“一紙空文”。記者了解到,在市民申請仲裁的物業糾紛案例中,大多是因物業合同由物業公司擬定,而且內容不規范或不嚴謹而引發的。小區垃圾每天清運幾次,服務不到位該扣多少物業費,二次供水水箱每年清洗幾次……哈埠的物業合同內容五花八門,但對服務內容卻均沒有具體統一規定,所以服務不到位只能是居民很受傷。

  案例1

  標准不細化 7層樓被按高層收物業費

  “我家住的樓只有7層,可物業卻要按高層的價交物業費。”25日,申請仲裁的哈市市民劉茂東向記者講述了物業糾紛經歷。

  劉茂東告訴記者,他去年在群力新區買了一套新房子,位置在小區內一棟7層居民樓的2樓,小區離江邊很近,住起來挺舒服。可進戶後卻發現,他所住的7層樓竟要按高層住宅的標准交物業費。劉茂東拿著物業合同找到小區物業公司,對方表示,按照物業合同,物業收費標准要按哈市物價部門的批復標准收費執行,而7層樓按高層收費就是按物價審批執行的。

  較真的劉茂東找到了哈市物價局的批文,看到上面清晰地寫明:小區物業收費分高層和多層兩種標准,其中高層每平方米按1.6元收取物業費,多層按每平方米1.5元收取物業費。

  劉茂東表示,物價局的審批並沒有認定7層樓是多層還是高層。隨後,他又找到物業公司,對方則答復,按住建部發布的國家標准規定,4-6層為多層住宅,7-9層為中高層住宅,10層以上為高層住宅,所以劉茂東家應該屬於中高層,應該按中高層價格收取物業費,也就是和高層一個標准。

  矛盾焦點:“哈爾濱所有的樓房無論房產證還是規劃上,從來沒有過中高層一說。”於是,劉茂東認為物業收費不合理,申請物業糾紛仲裁。但仲裁工作人員看到,合同上關於物業費收取只有“按照哈市物價部門的批復標准收費執行”條款,沒有具體約定業主家的房子按照每平方米多錢收取,給物業公司亂收費留下了空子。

  案例2

  條款未明確 窗戶安把手物業要罰款

  市民楊女士申請仲裁的物業糾紛則更為凌亂和復雜,就為了清掃窗前的平臺衛生,她將原來封閉的窗戶安了一個把手改成可以自由打開的,卻被物業認為是窗改門,屬於破壞房屋主體結構,而被物業扣掉2000元的房屋裝修保障金。

  楊女士告訴記者,她家房子在2樓,窗戶前有一個一樓商服的頂層緩臺,因為此扇窗戶封閉,所以樓上拋物和積雪常年堆積,環境極其惡劣。為了方便清掃,她就將窗戶改成可以打開式的,並且在窗戶上還安了個把手,在自己家屋內又砌了個方便出去的三層臺階,這樣進出清垃圾、掃雪都方便。

  而就在她為自己的“創意”高興時,物業找上門,並下達了整改通知書:“鑒於您家房屋裝飾裝修過程中改變了原來設計,請在一周內恢復原樣。”

  “我並沒有破壞房屋主體結構,也沒有破壞房屋立面,窗戶的玻璃、邊框我啥也沒動,只是加了一個把手,而且搭建的臺階也是在我自己屋裡地面上,憑啥要我整改。”楊女士找到物業理論,而物業說不恢復原狀就扣裝修保證金,遲遲一年多裝修保證金也未退還。

  矛盾焦點:在此糾紛的審理中,楊女士表示,小區物業提出物業合同中有約定,隨意改變房屋構造,物業有權予以處罰,但對改變房屋的具體情形卻沒有詳細約定,所以物業就隨意拿小小改動說事,扣留裝修保證金,業主為此非常被動。

  案例3

  時限無約定家中淹8小時物業纔來

  “地下室下水管堵塞了,從9點10分就開始往我家冒水,可到5點鍾整整8個小時後物業維修人員纔趕來疏通,我家屋內臭水、污垢遍地。”提到大年初二的遭遇,道裡區居民唐鎮還很氣憤,他表示,一定要通過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申請索賠。

  唐鎮告訴記者,事發當日,看到家中衛生間冒水就立刻給物業打了維修電話,值班人員記錄後說馬上派維修員來。但等了半小時不見人,他又電話催辦,對方說維修員馬上到,但還是遲遲不來。晚上5點多鍾,兩名維修員纔趕來,說對面樓有一家商服漏水了,所以趕來晚了。

  “如果物業維修員及時趕到,我家損失也不會這麼大,現在衛生間門被泡掉皮了,櫃子和洗澡屏的接縫處都生鏽變色了。”唐鎮向物業提出索賠,但物業表示,按合同規定,他們負責維修,但時間早晚合同中也沒規定要立刻來。

  矛盾焦點:仲裁委工作人員在唐鎮與物業簽訂的合同上看到,其內容對於維修只標注了一句話,接到業主報修,甲方(也就是物業)將派人現場維修,而對於具體什麼時候、幾分鍾內趕到事發現場卻沒有詳細規定。

  對此,仲裁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國內一些城市已經有了對維修規定的合同范本,其中大部分明確了報修服務的時間,比如對於維修時間,很多標明即接到維修電話後須10分鍾內趕到,但哈市物業合同中幾乎沒有對維修時限作出過規范。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