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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哈市仲裁委受理案件29件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最多
2013-05-07 15:42:38 來源:東北網  作者:楊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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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7日訊 (記者 楊林川) 記者7日從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獲悉,今年4月份該仲裁委員會共受理案件29件,案件標的逾兩千萬。其中,房屋買賣合同糾紛11件,所佔比例最大。哈爾濱仲裁委提醒市民:賣房人應盡量避免做全權委托。

  在受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中,很多案例都是買房人與產權人的委托人進行交易,房屋的真正產權人實際並未出現,而是由受委托人代為簽訂合同、收取房款和辦理過戶手續。在這種委托交易中,有真實的受委托人,也存在個別為了規避稅費而進行的假委托。因此,對於買賣雙方來說,都存在較大風險。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經公證的全權委托書只是由產權人授權受委托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的憑證,若真正的產權人因經濟糾紛、繼承等其他原因導致房屋產權問題,房屋可能被查封或者凍結,那麼授權書將隨之出現效力限制。“實踐中出現過一些實例,銀行一度拒絕向代收樓款的代理人付款”。

  業內人士表示,這種委托授權,即使經過公證,委托人也可以通過合法的形式隨時撤銷其委托。最後,因為二手房買賣交易的過程所涉及的部門、環節較多,非專業人士一般很難將辦理二手房產權過戶所需的委托事宜逐項寫清,可能導致“經公證的全權委托”也不一定能使產權順利轉移。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提醒市民:賣房人要盡量避免做全權委托,房屋要親自簽訂合同;買房人應要求與產權人本人見面,即使不見面,也一定要對產權證的編號及房屋狀況進行查詢,確定產權人及房屋權屬實情況等,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風險。買賣雙方最好在中介公司的見證下,委托第三方做房款的資金監管,等交易全部結束後,再由第三方付款給對方,這樣能夠最大限度的保障雙方利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