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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日報5月13日訊 6日,《中北春城物業公司“撂挑子”了》報道刊發後引起讀者關注。看了報道後,龍電物業公司經理劉亞濱表示,他們將在香坊區物業辦批准撤出後,將結果予以公示,請業主委員會“另請高明”,“我們也試圖努力好好管理,好好服務,但事與願違,我們實在經營不下去了。”

龍電物業雖然申請撤出,但是目前仍盡力保證小區每天的基本維護。邢漢夫 攝
拒交物業費借口五花八門
據該小區業主介紹,龍電物業公司是在2011年5月份接管的中北春城一期、二期。當時小區已經被棄管長達兩個月之久,接管的時候小區內一片狼藉。監控、綠化設施損害嚴重。龍電物業接管後,加強了小區綠化,使整體環境有所改善。龍電物業公司經理劉亞濱告訴記者,“在剛入駐階段,物業費收繳情況比較樂觀,能達到90%左右,但是好景不長,只持續了半年左右的時間。從2011年底截止到今年3月份,我們公司的收繳率只能達到70%左右,虧損嚴重。而居民拒交物業費的理由更是千奇百怪。被狗咬了、樹擋住他家視線了,連家裡進老鼠都能成為不交物業費的借口。更有甚者,一些不交物業費的住戶竟然慫恿其他人共同拒交。”
就在記者和劉經理的交談中,一位老大爺怒氣衝衝闖了進來,要求給他退門禁卡錢。劉經理立即上前為他解釋相關情況,幾經爭執後纔被勸走。劉經理苦笑道:“這都算態度好的,上周一戶居民就因為一點瑣事來到了公司,不容分說,上來就給我們副經理兩個大耳光,無奈只好報警。但是這種民事糾紛一般都是私下和解,也只能忍氣吞聲。”劉亞濱告訴記者,“這幾天,有幾位老住戶來到我辦公室,專門挽留龍電物業,但是我們真的是賠錢,總公司知道我們去年的情況,只要求不賠就行。現在看這都做不到,只能撤了,哪個企業不願意好好乾啊?這麼做也實屬無奈。”
業主不交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劉經理說:“我們除了負責公共部分的日常修護與管理,像房子漏雨、牆體長毛等一些房屋質量問題我們也會進行小修小補,但是往往是治標不治本。若想徹底解決必須進行節能牆體改造。這部分的維修資金光靠業主繳納的物業費根本不夠,只能動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像我們這種老舊小區根本沒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可用。去年,小區業主委員會曾經組織收繳過。但是這裡的居民物業費都不交,讓他們交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更是難上加難。”說到這,劉經理也是一臉的無奈。
物價、人工費上漲也是困擾物業企業的一大難題。劉經理說:“小區居民常和我們抱怨,保安都長得太老了。能不找五六十歲的嘛?年輕的我們也僱不起啊!至少得2500元纔有人願意來。光修繕一個花壇就花了3萬餘元,加上水電費及員工支出,一年的費用就在120萬左右。而物業費卻只能收繳到90餘萬元,單單去年一年就虧損近30萬元。”
惡意欠費懲治需機制保障
劉亞濱認為,惡意欠繳物業費行為難以得到有效的法律制裁,是當前哈市物業同行們共同面臨的巨大困難。目前的作法大多是通過法律訴訟程序解決糾紛,但是法院立案的很少。有的因為數額不大,往往被法院轉到仲裁委員會處理,但是很多物業公司與居民簽訂的服務合同中,並沒有關於物業費糾紛提交仲裁的條款,所以仲裁委也無權管轄,只好又退回給法院。“我們希望政府強力出臺規范物業和業主關系的條款,明確具體的規章,這樣纔是解決物業困境的制勝法則。”
記者從中北春城社區主任常虹那裡了解到,龍電物業當時簽的是3年合同,應該明年5月份纔到期。現在合同沒到期就申請退出,是否能得到市物業辦的審批還是未知數。但劉亞濱認為,這種狀況的出現是業主以各種不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導致的,責任不在龍電物業公司。不過他表示,撤走之前還會盡力保證小區每天的基本維護,站好最後一班崗。
據悉,負責中北春城三期物業的宏郵物業公司也表示,三期小區物業服務與此事無關,請轄區業主放心,他們會繼續為業主做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