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4日訊 市民張先生挺窩囊:自己的貨車不過是在高速公路上出了點小事故,就遭遇“天價拖運費”,30公裡要價1.3萬。現在,因公或因私跑高速公路的市民和企業越來越多,在高速路上拖運車輛是否有價可詢?
據張先生介紹,7日上午,他的貨車在京哈高速公路向哈爾濱方向行駛,在離哈市約30公裡處,因轉向失靈撞上了路邊護欄,車頭栽進溝裡。在交警和路政部門處理完事故後,一家清障公司不請自來,將張先生的貨車吊起來,運到平房區與南崗區交界處一個沒掛牌子的停車場內。這家公司要張先生交1.3萬元。張先生討價還價,最後交了8000元纔於第二天把車提走。對方也沒給張先生開具發票。對此,張先生頗為無奈:“30公裡1.3萬,我真弄不懂這拖車報的是啥價?”
記者調查發現,很多人都知道市區內拖車兩三百元就行,可對高速公路上拖車的具體費用多數人不知曉。記者查閱《黑龍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其中規定,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救援服務由高速公路管理機構、高速公路經營企業統籌組織實施。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清障救援服務辦法,並會同省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清障救援服務收費標准。
昨天,記者從省物價局了解到,2009年,省物價局曾發布《黑龍江省物價局關於高速公路道路救援政府指導價收費標准的批復》,文件中對清障拖運有明確規定:根據拖運車型不同,收費標准不同。收費標准共分6檔,其中最低的是2噸以下(含2噸)拖運基價為250元,外加每公裡拖運費15元;最高的是45噸以上拖運費基價為550元,外加每公裡拖運費35元。
省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這個收費標准為最高上限,下浮不限。收費單位要嚴格按規定標准收費,嚴禁擅自提價,並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費標准一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