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4日訊 在治理“庸懶散軟”中,鶴崗市興安法院積極實行“六個一”工作機制,即:一是院長、主管院長每周深入自己分管庭室調研一次,及時了解庭室審判、司法為民、乾警思想生活等情況,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二是主管院長、庭長每周必須旁聽一次庭審,督促庭審更加規范、公正;三是院長、主管院長每年辦案不少於10件,並按照結案總數20%的比例每月抽查一定數量的案件;四是院領導每人每周都有一天接待日認真接待和辦理群眾來信來訪,親自過問督促“問題到我為止”機制運行情況;五是審監庭每月開展一次案件評查,定期公布評查結果;各審判庭每周開展一次案件研討;六是由整治辦公室對全院乾警工作作風、著裝儀表、工作紀律、值班值宿,特別是用電腦玩游戲等行為每天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在一樓公示板上及時公示。通過“六個一”工作機制的實行,使“不在一線、不在視線、不在底線”和工作紀律松馳、工作作風散慢、辦案效率不快、案件質量不高等不良現象得到初步遏制,法官的良好形象在人民群眾中得到進一步樹立。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