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日訊 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難求,執行標的物難動等成為困擾法院執行工作的頑癥,興安區法院立足區域實際情況,不斷拓寬執行途徑,創新執行方法,轉變執行理念,做好和諧執行大文章,實現了執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強化執行聯動機制,形成合力破解“執行難”。該院會同公安、檢察、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組成互動機制網絡,通過執行聯席會議制度和執行基層聯絡員制度,加強執行工作的溝通交流,提高案件執行工作的實際執結率和到位率。
強化快立快執的方針,更新執行理念。執行人員在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上,強化依職權查找力度,弱化申請人的查找責任。針對政府機關、公司、企事業單位為被執行人的案件,通過人民銀行全面掌握單位的開戶情況和資金往來情況,有力打擊單位逃避執行的行為。該院在立案執行後,首先派遣查款小組到銀行機構進行查詢活動,查詢到存款後立即下發執行通知書,不給那些“賴帳戶”逃匿、隱藏、轉移財產的機會,快速執結案件。
強化人性化執行,提高執行親和力。該院在執行中,做到“三避開”、“三慎行”,即盡量避開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盡量避開被執行人的患病親屬,盡量避開無關圍觀人員;傳統節日和逢喜事喪事慎執行;對特困企業和困難當事人慎執行;對有激化矛盾的慎執行。
強化執行社會救助機制,為構建和諧社會獻力。通過減、緩、免執行費用和民政等部門協調,解決好因被執行人無執行能力造成申請人生活困難案件的救助工作,盡量減少社會矛盾,增加社會和諧因素。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