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3日訊(記者 李倩) 《旅游法》即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受此影響,國內及境外不少熱門旅游線路應聲上漲。
《旅游法》的實施,對黑龍江省內游有什麼影響呢?記者連日走訪多家旅行社了解到,『十一』後省內游線路報價將小幅上漲,預計漲幅在10%—15%左右。
十一後省內游上漲10%—15%
記者走訪冰城多家旅行社了解到,雖然距離『十一黃金周』只剩十多天了,但旅行社仍無法給出『十一』省內游的線路報價。哈爾濱江山國旅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省內游十一期間的價格現在還不清楚,最快也要下周纔能確定,但漲價是肯定的了。』
黑龍江藍太陽國旅總經理曲華告訴記者,省內游的價格肯定要應聲上漲,但《旅游法》的實施對省內游的影響相對較小。主要是我省旅游市場從原來的經營來看,並不是完全用低價和零團費來吸引游客,而且景點價格並不高,所以對地接影響並不大。價格浮動主要集中在導游的服務費和車費上,比如原來購物點會給導游和司機的一些補貼,現在沒有了,所以相應的團費價格就會上漲,其他的變化不大,浮動范圍大概在10%—15%之間。
省內游價格偏低如何盈利成難題
記者走訪發現,雖然近幾年我省旅游亮點頻現,但省內熱門線路團費價格仍維持在較低水平。不少業內人士表示,雖然《旅游法》實施後,省內游價格會相應上漲,但小幅上漲仍難以解決旅行社以量取勝,利潤少、盈利難的尷尬局面。在新形勢下,如何找到新出路,纔是各家旅行社最應該思考的問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旅游法》特邀起草專家劉鋒博士表示,《旅游法》實施後,對旅行社影響很大,特別是將給那些主推『低價低質游』的旅行社以致命一擊,同時也給正規旅行社更大的發展空間。
哈爾濱國旅崔總經理表示,《旅游法》的實施,對旅行社的影響利大於弊,通過它的實施,市場上一些依靠虛假宣傳、吃購物回扣、誘使旅游消費者進行二次消費來盈利的旅行社,必將被淘汰出局。
旅行社不該低價取勝特色纔是根本
直接參與《旅游法》起草研究工作三年,全國人大財經委起草《旅游法》特邀專家組核心成員的申海恩博士表示,雖然《旅游法》實施後,團費表面上上漲,但實際上這是價格的理性回歸。
申海恩認為,旅游是一種奢侈消費,在正常的生活之外,有多餘的資金纔能享受到旅行的樂趣,就此來看,旅游者不能貪圖便宜,這樣的消費觀念要建立起來。旅行社的盈利也不能單一以低價取勝,要根據市場和旅游者的需求,做出自己的特色產品纔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