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2日訊 針對我區周邊大小煤礦數量較多的特點,為了維護礦山穩定、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煤礦工人的權益得到保障,3年來,鶴崗興安法院為煤礦企業及煤礦工人送法、普法,為礦區的安定繁榮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由於鶴崗興安區煤礦企業較多,礦主的法律意識淡薄,針對這一特點鶴崗市興安法院采取了積極送法的服務措施,以民一庭、民二庭、峻德法庭為主為企業進行普法宣傳,幫助企業法人把好合同關,三年來共深入煤礦普法宣傳12次,提出司法建議20餘條,為企業減少經濟損失上百萬元,受到當地煤礦企業的好評。
在辦理煤礦案件的過程中我院緊密結合審理案件實際,主動融入法制宣傳教育,從立案、調解到審判、執行以及信訪聽證、執行聽證等各個環節;通過判前說理、判後答疑;明之以法,曉之以理,把辦案與法制宣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這不僅有利於促進當事人服判息訴,而且也起到普法教育深入人心的效果。一是堅持庭前指導原則,方便當事人訴訟。針對礦工當事人文化素質、訴訟能力相對偏低的實際情況,我院在庭審前認真把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與義務、訴訟風險、舉證責任等明確具體告知礦工當事人,做好判前釋法,指導當事人正確訴訟,依法舉證。二是堅持庭中調解原則,力求案件效果最大化。我院堅持以調解疏導矛盾為原則,充分發揮訴訟調解職能,消除矛盾,息訴止爭,每一起案件均經過四級調解機制,調解率始終保持在80%以上,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三是堅持判後回訪原則,做到案結事了。為把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真正落到實處,我院試行對判決之後文書的送達、答疑以及執行狀況全程跟蹤回訪,為涉案當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諮詢和援助,幫助其及時、有效實現自身權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