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3日訊 記者22日從省民政廳了解到,申請低保的救助對象可直接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改變了以往先到社區(村)提出申請的“三級”審核審批流程。哈市從今年第四季度起開始實行。
目前,哈市共有低保家庭9.9萬戶、16.8萬人。從去年10月1日起,哈市將市區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60元的標准提高到現行的每人每月410元。
省民政廳對低保申請審核審批程序進行細化規定,將原有的社區(村)、街道(鄉鎮)、區(縣)級民政部門三級低保審核審批程序改為街道(鄉鎮)、區(縣)級民政部門兩級審核審批程序,申請救助對象可直接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提出低保申請,簡化了低保審核審批流程,極大了方便了困難群眾及時辦理低保手續。
考慮到困難群眾的不便,哈市民政部門還制定了委托代理制度,有困難的市民申請低保,如不方便到街道辦事處辦理,可將相關證件及委托書,委托給所在社區工作服務站代其到街道辦事處辦理;還將在鄉鎮設置流動受理服務站、流動服務車,將服務直接送給需要的困難群眾。
這些收入計入低保申請家庭收入
1家裡有工作單位支付的工資、獎金和補貼等收入
2個人物品的出租、變賣家庭財產所得,還有儲蓄、債券或者其他有價證券的孳息,以及其他偶然所得
3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費
4繼承的遺產、接受幫助的、遺屬補助費、社會上給的、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改制並軌和破產等企業補償金等收入
5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以及經商、辦廠等扣除必要成本後的收入
6通過各種勞務性付出所獲得的收入
7其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