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3日訊 興安區人民法院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找准立案、審判、執行流程中的“高危”部位,細化廉政風險點,起到很好的預防作用。
立案是防止腐敗滋生的第一道防線。結合法院工作實際,劃出立案階段“四大禁區”。即禁止違規使用減免緩訴訟費用權利,禁止為律師介紹案源,禁止對交叉管轄權案件推卸或爭搶立案,禁止對符合法律規定的案件不予立案。
對審判執行過程中的廉政風險點,興安區人民法院立起“五道防線”。即築起思想道德防線,防止乾警心存僥幸、自覺性不強;築起崗位職責防線,防止乾警濫用自由裁量權;築起業務流程防線,防止收受當事人錢財;築起制度機制防線,防止機構設置不合理、廉政制度不健全;築起外部環境防線,防止乾警辦人情案、關系案,接受當事人宴請。
責任編輯:王凌霞